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9项苏州市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29日前向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并提交《苏州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平泷路188号1103室,联系电话:0512-69851115,电子邮箱:bzhglc@scjg.suzhou.gov.cn。
附件2-6 双元制职业教育 学徒技能素质要求与评价规范(报批稿)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