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和市农业农村局起草制定的《苏州市乡村建设条例(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4月2日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1位市民的意见反馈,建议立法依据增加《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因目前的立法依据都是法律,没有地方性法规,故对此不予采纳。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认真研究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采纳合理性的内容。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做好《苏州市乡村建设条例》相关工作。
特此报告。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7日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23-04-08 13:48】 【 阅读次数:】
市住建局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和市农业农村局起草制定的《苏州市乡村建设条例(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4月2日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1位市民的意见反馈,建议立法依据增加《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因目前的立法依据都是法律,没有地方性法规,故对此不予采纳。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认真研究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采纳合理性的内容。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做好《苏州市乡村建设条例》相关工作。
特此报告。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