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委)、财政局,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优化住房保障结构,提高货币化保障水平,决定对苏州市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后的标准如下:
住房困难家庭类型 |
1人户 (元/人·月·平方米) |
2人户 (元/人·月·平方米) |
3人户及以上 (元/人·月·平方米) |
最低收入家庭 |
71.7 |
44.8 |
34.3 |
低收入家庭 |
45.8 |
29.3 |
23.2 |
中等偏低收入家庭 |
27.7 |
18.4 |
14.9 |
二、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保障的购房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10821元。
三、上述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苏 州 市 财 政 局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