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提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苏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提出要求:应扎实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条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要强化对“回头看”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进督导督办。截至目前,各地区均已通过工作会议或转发印发文件等方式陆续部署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将本次工作相关要求传达到属地和相关成员单位,并积极督促指导各属地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和专业第三方机构参与到本次“回头看”行动中,同时部分地区在系统层面已完成建立排查账号工作。市专班将对照通知中的6个主要内容,做好统筹安排,强化工作保障,紧盯工作进度,督促各地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按时高质量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