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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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苏州市房屋安全技术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来源 :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23-03-17 13:34】 【 阅读次数: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房屋安全排查、检测鉴定、白蚁防治、解危整治、幕墙安全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技术支持作用,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房屋安全技术专家,组建苏州市房屋安全技术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组成

专家库主要由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勘察设计、白蚁防治、维修加固、消防技术、建筑幕墙、数据信息、高校科研等专业领域和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专家人员组成。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知名专家除外),具备实施实地、现场作业的能力;

3.在相关行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熟悉掌握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4.具有本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实行执业制度的专业原则上应具有一级注册师资格(不分注册级别的,应具有注册师资格);对于有特殊专长或业绩极为突出的人员,提供经认可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和相关工作经历,可破格申报;

5.近5年内无被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处罚记录。

三、申报材料

1.《苏州市房屋安全技术专家申报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主要业绩成果、具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四、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应认真填写《苏州市房屋安全技术专家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于2023年3月28~29日报送至苏州市住建局房屋使用监督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标题:申报专家+姓名+单位名称)。

2.组织审查。市住建局根据申报人的基本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专家人员进行资格综合审查。

3.公示入库。审查结束后,苏州市房屋安全技术专家库成员名单将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入库。

五、其他要求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市住建局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专家成员的履职情况适时优化专家库人员结构。

2.专家因健康状况、业务能力、个人信誉等原因不再胜任相关工作的,不再保留专家资格。

3.各地住建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组织发动、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夏兆法;联系电话:65233295;

邮箱:fwjdc@szzjj.suzhou.gov.cn;

地址:苏州市锦帆路211号1号楼403室。

附件:苏州市房屋安全技术专家申报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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