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内容,根据《关于优化施工图审查服务的实施意见》(苏建改办〔2021〕4号)要求,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选定了不少于三家相应认定资格的审查机构。现将各市、区的施工图审查自主送审推荐机构名单(附件1)和施工图审查争议协调工作流程(附件2、3)予以公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各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情况自主选择审查机构,但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家审查机构进行送审,项目报审受理后,中途不得变更审查机构;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资质范围内承接业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禁止无序低价竞争行为。
附件:1.苏州市施工图技术审查推荐机构名单
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