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2025〕31号)要求,经造价咨询企业网上申报、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形成2024年度信用评价初步结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4月18日。
相关单位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于公示期间向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起申诉(书面申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市工程造价管理处(长吴路187号二楼208室)
电话:65160715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