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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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行业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达标企业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23-06-20 16:33】 【 阅读次数: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准入清出机制,切实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发展秩序,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行业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城〔2023〕4号),市住建局对2023年第一季度资质动态核查不达标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行业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市政施工企业”)作出限期整改要求。截至2023年6月13日整改期满,5家企业(5项资质)已抄送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待其复核后按照法定程序撤回企业资质(详见附件1);1家企业(1项资质)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撤回(详见附件2); 14家市政施工企业资质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详见附件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议由资质许可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撤回相关企业建筑业资质。

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上述建筑业资质不达标企业不得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新承接工程项目、合同归集和申报资质升级、增项,相关监管部门暂停办理涉及不达标企业的许可、审核、备案等手续。

附件:1.已抄送资质许可机关建议撤回资质的企业名单

2.已由资质许可机关回资质的企业名单

3.苏州市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市政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达标企业名单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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