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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建招(2019)15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EA220-D0102-2019-0120 【发布日期 :2019-09-09 11:15】 【 阅读次数:


苏建招(201915

关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招标办,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了推进我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深入的开展,深挖和治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乱象,进一步促进我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有序健康发展,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于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我市工程招标代理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市范围内的14家代理机构、28个项目进行了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检查内容

根据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吴江、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含保税区)、市区(含市本级、姑苏、吴中、相城、高新区、度假区)、园区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各成立了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各板块业务负责人带队,成员由招投标监管部门的业务骨干和当地代理机构的专职项目负责人,共4名人员组成。

检查采用交叉互查方式,每个检查组检查非本区域的代理机构,各检查组在所检查区域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供的201911日至815日中标的项目(标段)清单中,随机抽取二家受检代理机构的各二个项目(其中至少有一个特大型房建或市政标段),通过到代理公司实地核查项目档案资料的方式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单位及人员信息更新是否及时以及招标代理项目的工作质量等,检查人员依据相关文件对每一项检查内容都作出评价,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进行了扣分。

从检查结果看,绝大多数代理企业实际情况与省厅代理管理系统中的基本信息一致,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具有工程类执业注册资格的从业人员。大部分代理项目能够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委托代理合同均采用省招标代理合同范本,招标文件和公告编制规范,招投标过程信息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提交及时、内容完整。

二、发现的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关于初步发包方案

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初步发包方案编制的不够严谨,存在的问题有:项目标段内容未列完整,发包方案的标段与招标公告的标段不统一,发包方案中缺设计标段的内容或设计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采用邀请招标,有些设计标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和社会招标平台招标。

2.委托代理合同填写不完整、不规范

 个别项目“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中存在承办人未签名或签错的情况;代理合同与委托书内容不一致;签订的委托方单位名称与盖章单位名称(代建单位)不一致;代理合同归档内容不全,缺页;代理合同没有签订日期;代理人员与实际操作人员不符等情况。

3.招标文件编制内容不齐全

个别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内容不完整,个别项目评标委员会抽取数量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4.  归档留存的招投标资料内容不完整

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部分归档的档案资料内容不够完整准确,主要体现在:施工图审查受理单缺失、中标候选人公示缺失、书面情况报告缺失、少数勘察项目缺踏勘照片。

5. 资格审查及评标信用分设置不合理条件

个别地区招标条件设置存在地方保护。资格审查中,外地企业项目经理进市投标设置奖项要求;评标时,项目经理使用本地信用加分。

此次受检的张家港两家代理企业合计扣分1.2分,常熟两家代理企业合计扣分1.1分,苏州市区四家代理企业合计扣分0.6分,昆山两家代理企业合计扣分0.4分,太仓两家代理企业合计扣分1.3分,市招标办将按照《关于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登记记录有关企业扣分情况,并将相关问题进行通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 做好检查的整改处理工作

专项检查被扣分地区的招投标监管部门根据《关于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次专项检查中查出问题的单位列出整改清单,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监督和复查。

2. 严格按合同约定范围开展招标代理活动

招标代理机构在开展代理项目前,需与招标人签订完整、规范的工程招标代理书面委托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并对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3. 不断学习,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

当前招投标工作处于改革转型期,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要不断学习建筑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装配式建筑等新业务的招标投标要不断研究,不断提升法律法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在代理项目过程中,应积极向招标人宣传讲解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招标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当耐心解释政策法规,不断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

4.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工作

各市、区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辖区域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做好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监管过程中发现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叫停,迅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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