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苏州市总工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吴地工匠”职业技能系列竞赛之2024年度住建系统一线岗位职工“红色工匠”竞赛活动的通知》(苏住建政〔2024〕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苏州市住建系统一线岗位职工“红色工匠” 之“张家港港华杯”燃气管道调压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苏州市“红色工匠”之“张家港港华杯”燃气管道调压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旨在贯彻落实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系列要求,将城镇燃气高技能人才培养中涌现的优秀党员和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进步的技术工人优先作为“红色工匠”培育对象,真正培育出一批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红色技术标兵,深入持久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新时期城镇燃气行业职工精神,带动城镇燃气行业普遍开展岗位练兵、技术培训、技能比武等活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环境,健全全市“红色工匠”培养、选树和激励机制,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苏州城镇燃气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苏州市“红色工匠”之“张家港港华杯”燃气管道调压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联合主办,由张家港市住建局、苏州市燃气协会和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具体承办,并成立2024年度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一线岗位职工“红色工匠”之“张家港港华杯”燃气管道调压工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联合会。
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审定竞赛方案、下发竞赛文书等工作。
承办单位主要包括制定竞赛实施方案、拟制竞赛文书、选定竞赛地点、竞赛现场组织、组织参加竞赛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24年3月上旬前完成竞赛筹备工作。4月中旬开始,由苏州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制定竞赛实施方案,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各类竞赛文书。5月下旬组织开展竞赛活动,同时完成省竞赛项目的参赛选手选拔任务。12月底前进行总结表扬。
四、竞赛项目和地址
(一)竞赛项目:燃气管道调压工;
(二)竞赛地址: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凤凰门站(张家港市金桂路与红枫路交叉口红枫路15号)。
五、参赛选手条件及名额
凡年满18周岁,从事燃气管道调压工工作者均可参加该项目的竞赛。已获得相应职业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和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每单位推荐人数不得超过3名(不足3名的不计团体成绩排名)。
六、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进行,理论命题主要依据《燃气管道调压工竞赛理论题库》(详见附件3),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实操重点考核管道调压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本次大赛所有赛项均为单人赛。各赛项以国家职业标准规范三级(高级工)或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命题。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均为百分制,理论、实操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20%、80%,各赛项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选手,方可进入排名。
七、表扬奖励
对参加本届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进行表扬奖励:
(一)获得前3名的代表队和前10名的选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通报表扬。
(二)获得第1名的选手,按程序申报“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三)参赛人数50人及以上时,获得竞赛第1名的选手,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苏州技能大奖”称号;第2~5名的选手,授予“苏州市技术能手”称号;参赛人数50人以下时,获得竞赛第1~3名的选手,授予“苏州市技术能手”称号。
授予“苏州技能大奖”和“苏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的职工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苏州市户籍劳动者;
2.持有苏州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3.在苏州市参加社会保险或与我市企业、行业协会或相关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四)获得竞赛前5名,并且年龄不大于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由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授予“苏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五)对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联合表扬为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工作先进个人。
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
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前3名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晋升为燃气储运工(燃气管网运行工)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其他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晋升为燃气储运工(燃气管网运行工)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
九、相关要求
(一)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苏州市“红色工匠”之“张家港港华杯”燃气管道调压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搞好协调配合。各承办与协办赛事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和管道燃气公司要通过举办技能竞赛等形式,做好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
(三)要以竞赛活动为契机,培养选树一批注重细节、严谨专注、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红色工匠”,建立城镇燃气职工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能提升长效机制,培育更多更好的技能人才。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城镇燃气技能竞赛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崇尚技能、关爱人才的良好氛围。
(五)参赛选手必须提供社保缴纳3个月以上凭证,参赛当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参赛证(当日发放)进入考场和赛场,所需相关文具和工具均由承办方统一提供。各公司可推荐1-2名裁判员,要求同参赛选手。
(六)各地住建部门于2024年4月1日17:00之前将选手(裁判员)推荐表(附件1)和名单登记汇总表(附件2)电子表,统一发送至邮箱:rqb@szzjj.suzhou.gov.cn。将选手(裁判员)推荐表和名单登记汇总表(含社保缴纳3个月以上凭证)填表盖章后寄至:姑苏区锦帆路211号1幢409室,联系人:余维超 ;联系电话:65113697,15651131921。逾期视为放弃。
竞赛组委会联系人:王勇;电话:15051501368;地址:姑苏区锦帆路11号1幢202室。
附件:1.燃气管道调压工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推荐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