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苏住建燃〔2017〕7号)和《苏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的基础上,市住建局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考核组,对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苏州市相城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苏州市相城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考评成绩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经研究,确定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苏州市相城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为苏州市燃气经营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公布,有效期3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苏州市燃气经营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第八批)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