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
为切实增强苏州市城镇燃气从业人员培训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设城镇燃气从业人员培训矩阵,在各地各单位申报基础上,经过考核评审,决定命名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为“苏州市城镇燃气从业人员培训现场教学点”(名单见附件),并予以授牌。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要提升和整合现有场馆设施、师资力量,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发挥好现场教学点的作用,为苏州培育高素质、专业化城镇燃气从业人员队伍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市住建局每年将对现场教学点进行考核验收,对符合条件的继续予以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命名。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