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根据《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规定,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情况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工作,成立《办法》立法后评估领导小组,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实施,以保证后评估结论的客观、公正和专业性。
本次评估将围绕《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立法技术性、绩效性等方面,通过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调查研究、汇总分析,并形成评估报告。
现诚请社会各界对《办法》的实施情况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件发送至:(邮件标题请注明:后评估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