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刻吸取“7•12”事故教训,着力消除既有建筑安全隐患,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全力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近期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完成排查整治情况复查抽查。
根据通知要求,区排查办制定复查抽查工作方案,排定复查抽查计划。对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出租)、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等四类农村房屋由区层面全面复查,共计1934户。对剩余3286户房屋按5%比例,抽取166户由区级抽查。工作中聘请苏州高新区测绘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此次复查抽查工作技术支撑,由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与各板块网格员组成工作小组,于8月9日开始全面复查抽查工作。截至8月底,已全部完成农村房屋复查抽查2100户,其中东渚街道25户、通安镇199户、浒墅关镇1517户、镇湖街道359户。
复查抽查期间,高新区排查办实事把控工作进度,并适时组织现场督查,保障复查抽查工作按期完成。目前尚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房屋,对于复查抽查中发现的个别安全隐患,已要求各板块加强日常巡察,并书面告知业主及时进行修缮。
(二)加快推进解危整治工作。
对于前期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二处,目前所在街道已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建立整治台帐。其中镇湖街道山旺村顾惠华户房屋处于规划非保留村庄内,其房屋经安全性评估为C级,已引导原居住人员进入过渡房屋内居住,排除人员安全风险,下一步进行对房屋的整治。东渚街道黄区村陈才康户房屋处于拆迁区域内,经安全性评估评定为D级,房屋内居民已引导至过渡房居住,房屋已进行封堵,正推进该房屋的拆迁工作。
(三)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高新区排查办各牵头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区应急管理局,一是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有序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板块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农村用火、用电和可燃物管理,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二是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有效推进安全生产督导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68次;三是营造铺天盖地氛围,有力保障安全宣教进企入户,将“五进”宣传向农村倾斜,进一步培养一批农村安全“带头人”和农村消防工作“明白人”。区行政审批局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76户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中缺少经营审批手续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指导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针对因业主产权证为核发无法办照的22户,移交属地查处。区城乡局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提供农村宅基地信息,共同推进排查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利用好抽查复查成果,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各部门、各板块要分析研判本行业、本板块农村房屋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特别是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评估(鉴定),经评估(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及时进行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未整治到位,一律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或用于生活居住。
2.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动态管理,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落实房屋安全使用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各板块要将排查整治同步开展,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杜绝农房安全事故发生。
3.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前期宣传栏、宣传横幅、标语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掘宣传渠道,加大农村房屋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农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做好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高新区排查办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