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方位”推进,排查整治善作善成
城镇既有建筑方面:截止至9月10日,全市范围内已排查各类既有建筑24135幢、面积3030万平方米,累计263656套、150472户。已整改加固房屋5幢,已迁出或进行拆除新建、改建的房屋50幢。农村房屋方面: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排查了用作经营性的农村自建房6603户(含出租房),其他农村自建房34650户,共计41253户,消除安全隐患88条。在建工地方面:对全部101个在建报监装修项目已完成第二轮排查工作,其中对60个既有建筑装修项目进行了重点排查,消除安全隐患358条。
二、“全链条”统筹,工作开展有序有力
一是加强工作布置。7月13日,在认真学习省市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后,第一时间成立市住建局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全市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部署会议,会议要求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明确责任深入落实,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二是不断完善措施。事故发生后又正值汛期,市住建局提请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既有建筑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既有建筑安全工作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并在此基础上,出台《关于应对恶劣天气做好全市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属地及相关部门对排查出存在风险隐患的既有房屋建筑,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到“人房分离”,确保人员安全。
三是全面开展排查。事故发生后,市住建局责令全市报监装修项目全面停工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对全部101个在建报监装修项目开展排查整治。此外,市住建局结合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既有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一方面,结合国土空间全域整治,攻坚拆除了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截至目前,共腾房291户,建筑面积共计154363.79平方米;另一方面,结合“两违”专项清查,排查出违法建设行为1815起,其中1807起完成了整改。排查出违法建设1715起、违法占地3起、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使用4起、未办理竣工验收投入使用12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51起、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30起,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指导区镇板块制定排查方案,建立既有建筑安全排查“三员”工作制度,定人、定岗、定责。
四是推进分类治理。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市住建局会同区镇板块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对隐患建筑的分析、鉴定、整治工作,根据风险等级、建筑性质等情况,科学分类确定整治方式,逐一明确整治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整治期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五是加强信息报送。根据苏州市住建局开展既有建筑安全排查整治数据统计日报的工作要求,印发了《关于报送既有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统计数据的通知》,不断规范数据报送的流程、格式,要求各地报送的数据表格需经区镇板块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同时,将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上报、宣传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隐患突出、违法违规拆改建的案例。
六是强化专题培训。7月17日,市住建局对全市150余家建筑装饰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会上,宣读了安全生产倡议书,参会企业全部签订了建筑装饰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7月20日,市住建局牵头召开全市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就属地、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责任、排查范围、排查重点、排查内容作了明确要求。
七是建立长效机制。研究拟稿了《全市既有建筑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明确了既有建筑的范围、属地及相关部门职责等,目前已完成意见征求,下一步待市政府审核通过后印发。
三、“全过程”发力,确保工作深入深化
下阶段,市住建局将深刻汲取“7.12”事故教训,进一步扎实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排查行动。结合“两违”专项清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等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既有建筑安全排查“三员”工作制度,构建安全隐患“六查”机制,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重点排查装修过程中涉嫌擅自拆改承重结构、涉嫌超设计标准增加荷载、多次装修改造、改变用途、人员密集场所等房屋。二是从严从紧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实施的既有房屋装饰装修、扩建改造、维修加固、增加荷载等工程建设项目,加强施工图审查、消防审验许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环节管理。三是重拳出击治理违法建设。对违法违规拆改房屋主要承重构件、超房屋原设计承载力增加荷载、未经许可擅自拆改房屋相关结构、施工单位未按照行政许可决定实施改造、未经行政许可批准擅自施工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采取停止施工、封闭现场等管控措施,从严从重对违法违规行为主体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