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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地震应急预案》解读

来源: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2-22 16:10 访问量:

进一步理顺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体制机制科学高效有序应对地震灾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对《苏州市地震应急预案》(苏府办〔202039)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案》修订背景

修订《苏州市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主要基于三个重要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全力开展搜救,及时救治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要密切监测震情和天气变化,防范发生次生灾害。要尽快组织调拨抢险救援物资,抢修受损的电力、通讯、交通、供暖等基础设施,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并做好遇难者家属安抚等工作。解放军、武警部队要积极配合地方开展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机构改革后地震应急工作出现了新情况。市级层面机构改革到位后,《预案》涉及的有些部门和单位,在地震应急工作方面的职责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对市级层面地震应急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调整和完善。

二、《预案》修订过程

本次预案修订主要分四个阶段:一是准备工作阶段。今年6月,明确了《预案》的修订思路和工作方案,开展资料收集与整理,对资规、住建(地震)等部门以及队伍、应急资源进行充分调研。二是形成初稿阶段。7月至8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对照最新体制机制和部门职责,修订形成了预案初稿。三是征求意见阶段。91日至98日第一次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部门应急预案涉及单位意见,共收集反馈意见6条,采纳意见2条;920日至926日第二次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经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采纳意见1条。四是预案评审阶段。1114日,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验收后,按照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对《预案》进一步修正与完善。

三、《预案》修订主要内容

我市《预案》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作了修订完善和具体细化。

一是更新完善了抗震救灾工作中相关机构和部门的名称及主要职责。明确了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负责先期处置和应急响应启动的主体,更新完善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名称,进一步落实了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响应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二是细化了地震应急响应流程。将地震灾害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明确级、级、级、级应急响应的原则。细化了各级地震应急响应流程中,应急响应启动、地震灾情收集与报送、指挥协调与应急处置的相关内容。

三是优化了地震应急预案的总体框架与基本要素。新增了后期处置部分,包含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恢复重建两部分,新增了名词术语解释部分。

四是在附件中新增了苏州市地震应急组织体系图、苏州市地震应急响应流程图、苏州市级应急避难场所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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