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了《苏州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10月25日之前反馈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孙峰,联系电话:68611772,邮箱:szajjsc@163.com。
附件:苏州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