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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调整”重大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公示
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9-03 10:51   访问量: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15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对“2025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调整”重大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决策事项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以及《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8号),苏州市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等部门拟对2025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作如下调整:2025年度老年居民、学生少儿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较2024年度增加30元/人,其他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50元/人;财政补助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基金收支情况执行。

二、稳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决策事项评估责任主体为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受苏州市医疗保障局的委托,江苏新高的(苏州)律师事务所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机构,承担“2025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调整”重大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要求,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3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止,如公众对本项目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稳评责任主体、稳评实施单位联系。

稳评责任主体单位: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张玮

邮箱:dyc@ylbzj.suzhou.gov.cn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邮编:215031)

稳评实施单位:江苏新高的(苏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谢晓宇

邮箱:rebecca.xiexy@outlook.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1001室

特此公示!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江苏新高的(苏州)律师事务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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