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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结果反馈
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8-09 11:39   访问量:

一、征求意见建议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部署要求,苏州市医保局于2022年7月20日至8月3日,就《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征求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5条,主要建议内容汇总如下:

一是建议提高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和医保报销比例。

二是建议提高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金额(标准)。

三是建议适当放开门诊部、药店的医保基金使用限制,方便老百姓就诊配药。

二、下一步计划

后续,苏州市医保局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意见要求,结合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现状和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等情况,对意见建议进行分析,合理吸收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以进一步完善《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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