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市场监管局、吴江经开区管委会、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经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并经2023年7月12日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废止《关于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做好药品零售企业优化准入服务的通知》(苏行审〔2019〕3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28日
来源: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3-07-31 10:04 访问量: |
各县级市(区)市场监管局、吴江经开区管委会、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经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并经2023年7月12日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废止《关于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做好药品零售企业优化准入服务的通知》(苏行审〔2019〕3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