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行政审批局,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经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并经2023年7月12日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废止《苏州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初审权下放操作规范》(苏行审规〔2019〕1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