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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概况
来源: 苏州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 2019-05-23 16:53   访问量:

苏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隶属于苏州市信访局,于20079月建成启用,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是集“统一登记、分类接访、各负其责、综合协调、督办落实”为一体的便民接待中心。中心曾多次荣获“江苏省人民满意窗口”、“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一、基本情况

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设有候访大厅、联合接待室、领导接待室、心理疏导室、律师咨询室等功能区,配备电子显示屏、监控摄像头等功能设施,并配备专业的安检设备及安检人员。大厅内设置自助信访区域,方便信访群众通过信访自助一体机反映诉求、查询办理进度、满意度评价等。同时,放置报刊架、老花镜、雨伞、急救药箱等便民服务设备中心实行市级机关定岗值班、联合接访制度。目前,市纪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等10多个单位每周固定时间轮流进驻中心接待信访群众。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2559号,电话:0512—65563207。

二、工作流程

1、窗口统一登记,统一调度,统一安排,归口分类接待。

2、涉及进驻部门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由进驻部门负责接待处理,并负责跟踪督办和情况反馈。

3、需要联合接待的信访事项,由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牵头,组织相关地区或单位负责同志进行联合接待,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负责跟踪督办。

4、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负责每月统计、分析来访情况,并向有关地区、单位进行通报。

三、主要制度

律师接待制度。主要是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以及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

分类接待制度。在窗口登记填表时根据来访反映问题的类别,分别安排进驻单位工作人员接待和本中心工作人员接待。

首谈负责制度。接待工作人员从接谈、反馈、办理到督查督办全程负责,对立案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交办和报结。对需召开协调会办的信访事项,负责组织召开会办会议、撰写会办纪要和督查工作落实。

协调会办制度。对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或一些涉及多个部门或跨地区的信访事项,进行协调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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