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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关于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质量建设新江南水乡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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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人:
市九三学社
建 议 号:
001

标 题:

关于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质量建设新江南水乡的建议

建议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重要会议、各地考察中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事关乡村全面振兴,不仅是苏州持续推动共同富裕、深化城乡融合、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抓手,也是苏州在创新驱动时代保护传承在地文化、提升城市品质品位、吸引高端要素集聚的重要依托。   苏州始终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施策、由点到面深入实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创新推出“红黑榜”、积分制、五治融合等充满智慧的成功做法,打造出常熟“千村美居”、张家港“五彩乡村”、吴江“新江村”等人居品牌,整治成效实现国务院督查激励“三连冠”,并在中国农科院91个大中城市乡村人居环境评价中位居榜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和点多面广的工作,当前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处于爬坡过坎、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还存在资源投入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群众参与不充分、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力度不够。到2022年年底,全市建成特色康居村4100个,按每年500个的速度,到2025年才能实现保留村庄的特色康居村全覆盖,其余6308个一般类村庄和3975个搬迁撤并类村庄的很大部分,还只是以较低标准进行了简单整治。这些村中,部分涉水“散乱污”企业(作坊)反弹,污染环境;部分农业面源污染未进行整治;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治理,随意倾倒垃圾、乱扔污水、建筑垃圾乱堆、厕所乱排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村民提出“为什么一河之隔、差距如此之大”的疑问。   二是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改进。突出表现为:部分村庄整治规划设计水平低,片面求新求洋,屡屡出现“给文物穿衣戴帽”,古朴石桥被刷上红色栏杆,自然驳岸被打进不锈钢栏杆,局部水乡风貌遭受到建设性破坏;部分考核标准“脱离实际”和“不接地气”,还有部分考核标准在实施中被扭曲走形,如考核标准并未禁止养鸡鸭,但部分村为了方便管理一概禁止了事,导致整治的经济和社会成本高企,更容易引发干群矛盾;部分村整治方案引入西式模纹花坛和外来珍花异草品种,成为“形象工程”,难以持续维护。   三是各类主体积极性未能激发。如,各项建设活动与日常环境维护几乎全部招标外包,村民自发维护环境的动力未能充分激发;一些试点村的高标准甚至超标准投入导致支出居高不下,管护资金保障不足,“建得起,养不起”,增加了集体经济和基层财政负担;长效机制不够完善,不少美丽菜园、驳岸在一两年后就因缺乏维护而荒废;部门依然存在条块分割,标准和模式协同不够,资源未能充分整合。   

  城乡差距小始终是苏州最大的特色和优势,“莼鲈之思”“不是阳澄湖蟹好,人生何必住苏州”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乡村对苏州魅力和吸引力构建的意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不仅能够大幅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而且也是吸引人才返乡、推动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激发乡村活力的重要支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场持久战,既需要长期持续的精准投入、顺时而变的方式方法创新,也需要移风易俗的耐心与韧性。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质量建设新江南水乡,建议:   1.目标导向,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从单纯的问题导向向目标导向升级,建设目标要围绕共同富裕、地域文化传承、城市品质品位升级与特色品牌打造、创新创意人才集聚、新经济战略性空间拓展、城市韧性提升等更大的格局进行设计。以此为立足点,进一步优化乡村人居环境顶层设计,给与更大的资源投入和政策支持,在高质量考核中赋予更大的比重。   2.优化方法,探索“四化”推进路径。一是精细化,对规划设计、建设整治和考核的标准进行更加精细化的分类、分层、分期和弹性化提升优化。二是人本化,围绕村中居民以及将要导入的未来居民美好生活需求出发来开展一切工作。三是智慧化,充分协同智慧乡村建设工作,发扬积分制、网格化等智慧化治理成功经验,推动数字赋能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四是片区化,进一步总结“三区一线”“两湖两线”等经验,以特色鲜明、目标明确的片区为单元推进各类乡村的协同共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的系统整治。   3.创新机制,激发全社会参与动力。落实国家《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改革乡村人居环境建管项目招标外包制度,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最大限度下放权限、减少环节、压缩时限,将技术方案相对简单、建设内容较为单一的小型工程项目(尤其是村级集体经济负责的项目)交由村级劳务合作社负责,将就业、增收与人居环境整治挂起钩来。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推广常熟“五治融合”经验,实施农民参与的“积分制”“红黑榜”,引导培育村民参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借鉴多方携手推进“美丽庭院”创建经验以及杭州文旅赋能乡村的“6+X”计划,鼓励城市各类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与农村结对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吸引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探索“乡村规划师制度”,开展农村人居“人到苏州必有为”计划,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导入更多急需人才支持。   4.聚焦短板,尽快完成宜居村全覆盖。针对部分因种种原因没能轮到康居村建设的村庄,要响应人民群众呼声,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以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为标准,推进乡村设施标准化建设,完善道路、停车场等基本设施,化解散乱污、脏乱差的突出问题,加强污水垃圾、畜禽粪污、秸秆利用等治理,全面改善乡村整体面貌和生活条件,尽量减少因分级分类不同造成的群众体验差异,积极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承办单位:
主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妇女联合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苏州供电公司;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3-05-29 17:00
办理类型: 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001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苏州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质量建设新江南水乡的建议”提案收悉,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市领导高度重视该提案办理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专门批示,市政协主要领导率队专题现场调研督办,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提案办理、参加苏城议事厅《提案面对面》节目并与贵单位当面反馈办理情况。各承办单位密切配合,深入调研,印发《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001号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推动各项具体措施落细落实。该提案经多次研究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苏州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体情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也是最直接、最可感的民生、民心工程。从2011年起,苏州先后开展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2011~2013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提升三年行动”(2014~2016年)、特色田园乡村建设(2017年起)。2018年起,按照上级部署,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和五年提升行动(2021年至今)。近年来,苏州坚持“全面、全域、全力、全民”四个维度发力,积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补齐公共设施短板,2020年提前半年在全省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销号,2019~2022年,昆山、太仓、苏州市本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近日,中国农科院《中国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22)》发布,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位列中国农科院《中国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22)》综合评分第一名。
(一)构建了多方参与的投入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必须在科学投入、多元投入上下功夫,推动行稳致远。一是夯实财政基础保障。五年来,全市“农林水”财政投入累计超609亿元,多年来投入生态补偿资金累计超120亿元,为乡村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市级财政平均每年安排2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奖补。二是优化涉农金融服务。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参与建设,市级财政出资10亿元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已累计设立子基金29支,融资规模超137亿元。同时,积极发展多元化金融产品,比如,农业银行大力助推苏州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支持贷款余额超300亿元,创新推出支持农民住房翻建项目,目前已支持超1150户、投放3.2亿元。三是吸引工商资本参与。苏州有着约78万家民营企业、283万个市场主体,是乡村建设发展的巨大潜力。例如:张家港永联村至今仍持有永钢集团25%的股权,村企共同筹措资金近40亿元为村民建设“永联小镇”,并成立“为民基金会”,每年支持养老、助学等公益项目超1600万元。与国内乡村振兴头部企业蓝城集团合作,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打造“曲水善湾”项目,引入3.3亿元社会资本和专业团队,参与村庄建设,同时激发“造血”能力,带动强村富民。
(二)构建了协同并进的建设机制。坚持全域覆盖,聚焦薄弱环节,补强短板,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和人居环境舒适度。一是发挥规划带动作用。目前,全市已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并推动377个行政村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立足江南水乡的优质资源禀赋,聚焦“古城、古镇、古村”三位一体保护,传承乡村肌理格局和乡土风情,避免大拆大建,充分展现江南水乡特色风貌。在全省首创《苏州乡村设计导则》,推行规划师、设计师、工程师“一村三师”驻村服务,陪伴式、全过程地指导乡村建设,提升建设品质。二是聚焦民生项目建设。健全市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库,以普惠性、基础性、功能性民生建设为重点,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提升,进一步提靓建设成色、放大工作成效,促进乡村全面进步。持续缩小城乡差距,特别是把2年内无拆迁计划的拆迁撤并类村庄全部纳入建设范围,让全市农民都能享受到与时代同步的生活条件。三是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结合农村住房条件改善行动,出台系列政策,开发管理系统,加强农房审批、施工、验收等全流程管理,引导农户通过原址翻建、选址新建、修缮加固等多种方式进行改造改善,“十四五”期间计划改善6万户以上农村住房。同时,加大传统苏式民居推广力度,开展“最江南”农房设计大赛,编印《农房建设和风貌塑造技术指引》等,引导农民建设风貌协调、美观实用的苏式农房。
(三)构建了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立足村域村情,因地制宜,统筹谋划,做到“整”有章法、“分”有活力,推进整治提升工作落地见效。一是打通部门界限。为解决以往乡村建设中普遍存在的“九龙治水”、标准不统一、资源不集聚的难题,苏州创新工作体系,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为统领,打通“农口”和“建设口”联结通道,按照特色精品、特色康居、特色宜居3类标准,对全市所有村庄分类分级开展建设。二是构建网络体系。创新建立市、县领导挂钩联系乡镇制度,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工作网络体系,有机融合各条线业务,联动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四园一景”建设等工作,同时积极引导农民发挥主体作用,参与房前屋后和公共空间治理,形成最大工作合力。三是推动长效管护。每月以“人居办+第三方”飞行检查方式,落实“通报—整改—反馈”闭环管理,全面压实责任,确保问题逐一销号。推广“红黑榜”等常态化督查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榜单,形成相互监督、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已累计建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71个,建成市级特色精品乡村92个、特色康居乡村4100个、特色康居示范区85个,全市13128个自然村已基本实现规划发展类村庄特色康居乡村建设全覆盖,其他一般类村庄已全部建成特色宜居类以上村庄(其中部分建成特色康居乡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虽然苏州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正如贵单位在提案中提到的,还存在着诸如持续推进力度不够、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各类主体积极性未能激发等短板和不足,对照提案指出的问题及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加以完善提升。
(一)坚持以顶层设计为着眼点,进一步凝聚持续发展合力。针对贵单位提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从单纯的问题导向向目标导向升级”,今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苏州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高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提出实施美丽乡村提质行动,加快构建乡村新功能,拓展新空间、注入新要素,建设“五美五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加强村庄风貌引导和保护,因地制宜推广驻村规划师、设计师、工程师“一村三师”制度,推广实施《苏州乡村设计导则》,加强村庄建筑特色、风格、色调引导,保护传统水乡风貌,杜绝片面求新求洋、给文物“穿衣带帽”等形象工程,2023年底实现行政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二是强化统筹推进。加强部门间、条块间协调,形成最大合力,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统筹推进厕所革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重点任务,2023年全市计划新改扩建农村公厕100座、旅游厕所8座,疏浚整治农村河道540条,建设幸福河湖400条,全面消灭劣Ⅴ类水体;到2025年累计建成农村公厕超2000座,乡村旅游厕所超40座。三是强化农民作用。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农民主体作用,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改善自家环境,开展美丽家园(庭院)、美丽菜园、美丽果园、健身公园、美丽村景建设。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村50个、美丽庭院10000户,累计建成美丽菜园示范村100个、美丽果园示范村50个、美丽乡村健身公园100个。四是强化监督考核。用好考核指挥棒,将有效激励作为重要手段,不断调整完善考核指标体系,防止考核脱离实际、不接地气。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定期跟踪、督导和考核推进情况,完善部门管理、属地履责、社会监督工作体系,及时纠正在实施中扭曲走形、一刀切等现象,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提供保障。
(二)坚持以优化举措为切入点,进一步提升整体建设水平。针对贵单位提出的精细化、人本化、智慧化、片区化“四化”推进路径。一是突出分类实施。探索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苏州标准》,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提升全市乡村建设品质。坚持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为统领,分类推进特色精品、康居、宜居乡村建设。到2025年,全市累计培育建设特色精品乡村180个、特色精品示范区15个,累计建成特色康居乡村5000个和100个特色康居示范区。2025年之前无拆迁计划的搬迁撤并类村庄按照特色宜居乡村标准保持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二是突出片区协同。按照“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组团式开展乡村建设”思路,把澄湖地区、阳澄湖地区、长漾等重点片区打造成为“诗意水乡、最美江南”样板区,持续推动片区规划编制出成果。在制定《乡村振兴片区化建设工作指引》基础上,探索片区化建设考评办法。目前,吴江“环长漾”片区、澄湖地区、昆山“澄淀”片区、常熟渔文旅片区先后发布,全市已启动“25+1”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规划建设,逐步形成协同推进良好格局。三是突出文化赋能。推进古镇、古村、老街以及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递文化魅力。挖掘历史遗存、传统文化、山水资源,进行放大和活化利用。充分发挥苏州市农业文化遗产专家智库作用,探索建立苏州市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积极申报全球、国家和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确保总数保持全省第一。四是突出乡村数治。持续推动数字乡村试点,实施“光网乡村”工程,加大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投入,培育“5G+智慧乡村”应用示范,到2025年,实现全市乡村光纤到户全面接入、5G网络全面覆盖。提升乡村数字化管理效能和治理水平,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农房建设管理、农村人居环境监测等数字化管理,借助12345、农村人居环境监管平台和“随手拍”等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乡村数据资源平台实现共建共享。
(三)坚持以体制创新为发力点,进一步激发多元主体活力。针对贵单位提出的改革农村人居环境建管项目招标外包制度、推行农民自管方式、开展结对创建、保障人才支撑等建议,将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优化工作方法,激发全社会参与动力。一是优化项目管理机制。构建乡村建设项目库,实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探索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支持村级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二是优化人才保障机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培养一大批懂乡村、爱乡村的规划师、设计师、建筑师、艺术家等下乡驻村,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与管理。深入实施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集聚行动计划,加强能工巧匠、文化传承、乡村治理等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培养集聚200名左右。三是优化长效管理机制。系统总结并积极推广常熟市“五治融合”长效管理模式,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红黑榜、“门前三包”责任制、家庭卫生光荣榜、积分兑换、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活动,支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开展村庄零星规范养殖试点,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参与度。鼓励发挥农村工匠作用,对村庄环境进行微改造、微提升。引导各地设立村庄清洁日,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四季战役”“净美家园”等系列活动。四是优化价值转化机制。积极盘活乡村资源,制定激励政策,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运营,探索“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化路径,为乡村建设注入“源头活水”。积极发挥重点村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文旅产业赋能、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引流、服务、带动作用。探索推广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循环处理与利用和太湖生态岛消夏湾湿地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多赢,破解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难以收集治理困局,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四)坚持以宜居和美为落脚点,进一步夯实现代生活条件。针对贵单位提出的“全面改善乡村整体面貌和生活条件,尽快完成宜居村全覆盖”等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建设分类、长效同类”的管护模式,高水平成片推动农村基础设施优化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积极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一是深化示范引领推动。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广泛开展示范创建,打造整治提升的示范和长效管护的标杆,2025年累计评定示范镇50个、示范村500个,长效管护先进镇10个、先进村100个。继续创建省级生态宜居美丽示范县、镇、村,确保数量全省第一,发布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镇、村典型案例40个,不断彰显示范带动效应。二是深化多元投入保障。积极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支撑和保障,做强做优乡村振兴基金。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支持国资平台开展乡村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2023年,市财政安排专项奖补资金,用于特色精品乡村3075万元、特色康居乡村(示范区)1.5亿元。苏州供电公司2017年以来,投入近40亿元有序推进农村地区电力线路整治。三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法制教育,推进乡村普法,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移风易俗、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强化农民教育,培育文明乡风,提高文明素养,持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因地制宜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乡村文化体育活动、“美丽乡村健康行”等各类活动,引导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到2025年,全市建成乡村文化基地100个、农民体育基地100个。四是深化短板弱项整改。坚持每月以“人居办+第三方”飞行检查方式,随机开展明察暗访,坚持每季度开展现场督查,加强问题整改督导,落实“通报—整改—反馈”机制。进一步推广“红黑榜”等举措,运用评价结果,压实属地责任,保障整治力度不减。通过各项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补上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短板和不足,特别是基层反映较多的停车场地建设、燃气入户等,全面提升乡村整体面貌和生活条件。
最后,再次感谢贵单位对苏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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