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市工商联 | 建 议 号: | 015 |
标 题: | 关于鼓励引导苏州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点、路线图和时间表。2018年中共苏州市委一号文件提出,要鼓励引导工商资本深度参与乡村振兴。 我市民营企业参与乡村建设由来以久。不少民营企业发端于农村,致力于工业反哺农业。如张家港的永联村、长江村,常熟的康博村、梦兰村、蒋巷村等,都是村企共建,共治共享的典型。近年来,一批民营企业与农村通过市场化合作,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乡村旅游、互联网+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针对经济薄弱地区和薄弱村的实际,我市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以“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活动为主的各类帮扶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不仅带动了农业升级、农民致富,还极大改善了农村环境,提振了乡风文明。 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一是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尚未形成。二是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在认识上有偏差。三是要素配置不足。土地流转期限短、土地指标落实难、农业人才短缺、融资难等困难比较突出。 为进一步鼓励引导苏州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我们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要对现有的政策进行梳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市、区党政负责同志任各地区小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要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措施,把各地区、各部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成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并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 二、鼓励基层探索,激活优势资源。党中央已经明确了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善于总结基层的实践创造。苏州要努力提高农民的参与度与受益度,通过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推动民营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分享机制,调动农户进行中长期流转土地的积极性。要鼓励多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提供乡村休闲游建设用地政策;允许对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方式节约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要将通过土地整治、美丽乡村、生态特色小镇、郊野公园建设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返还指标交易收益。 三、加大引导力度,稳定政策预期。明确民营企业可以投资的重点领域,通过融资支持、税收优惠等措施,引导民营企业进入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联合经营等方式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鼓励民营企业把高新技术、新兴业态、新商业模式引入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互联网+、冷链物流等新型经营业态。规划建设一批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项目,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关联度高、辐射效应强的项目,建立全市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库。举办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项目推介招商会,搭建投资对接平台,发挥好企业招商主体作用,将策划包装的项目与有投资意向的工商资本企业进行对接,促成双方合作。 四、强化日常监管,维护群众权益。要把好土地流转关,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约定合同条款,确定双方认可的流转费用,积极探索土地升值部分在企业和农民之间合理分享的有效办法。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成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基金,先进行局部试点,再逐步完善推广,有效开展土地流转风险预防、控制和处置,及时协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土地流转纠纷,保障农民流转土地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制定全市统一的管理制度,细化监管措施,明确监管主体,重点监管流转土地的用途、土地租金的支付、民营企业注资的进度等方面,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确保农民权益不受损害。 五、加大保障力度,释放制度效能。要加大政务服务力度,建立全市统一的、专门服务于乡村振兴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农业产业投资指南、政策解读、法律法规咨询、融资支持等方面的服务。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苏州政策性农业担保优势,放大城乡一体化引导基金与金融机构开发工商项目投资。要积极推进农业保险,有针对性地增加保险品种和覆盖范围。要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对标深圳、青岛等城市,大力引进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大等名校,办好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名校的苏州校区,科学规划学科,紧贴市场需求,提高农业人才储备。要加大人才吸引力度,打破城乡人才资源双向流动的制度藩篱,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把有志于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各类人才“引回来”。要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让农村的居住环境、就业机会、配套设施、公共服务等能够吸引人才、留得住人才。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
会 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9-5-30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15号提案的答复 市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鼓励引导苏州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民营企业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民营企业下乡的积极性是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措施。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强调,要“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保护好农民利益。”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信心和动力、提供了根本指引和遵循。2019年省委一号文件《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提出要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快更好参与乡村振兴,市委一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助力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体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民间资本进入农业农村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环境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民间资本的投入也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更充裕的资金保障,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长期以来,我市民营企业从最初创办农业企业、延长产业链至农业农村领域和通过资本市场投资农业,发展到目前参与高标准农田、美丽乡村、现代农业园区、“三高一美”示范基地、乡村旅游、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和“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领域,基本做到了全覆盖、全渗透,拓展了农村经济发展空间,拓宽了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建立了补农建农带农新机制,开辟了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助推了富民增收、农业提质增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我市民营企业在参与乡村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全市还未专门出台支持民营经济或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政策,在融资、保险、税费、财政扶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力度不够,主体规模偏小且两极分化,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还不紧密。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工商资本发展现代农业的决策部署,注重鼓励引导,加强政策引导,创新扶持举措,有效服务指导,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激发了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走出一条具有苏州特点、体现标杆水平、城乡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道路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加快出台政策。落实相关人员,组建工作队伍,梳理有关政策,开展调查研究,着手起草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或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更多更快更好参与乡村振兴的意见,力争年内专门出台政策初稿供决策参考,进一步阐述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意义,明确投资参与重点领域,构建支持政策体系,搭建参与对接服务平台,提高组织保障水平。建议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成果作为全年乡村振兴工作考核任务之一,细化考核要求,量化考核指标,真正将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二、注重规划引导。在城乡“四规融合”基础上,建议加快修编完善“四个百万亩”现代农业产业规划、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美丽镇村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规划范围,明确开发建设区域或片区功能要求,明确界定民营企业参与投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点领域,优先提供明晰、详实、完备的规划边界,找准产业定位,严格资格准入,避免企业投资的盲目性和趋同性,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抛荒化”。 三、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规模大、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立项,重点采取“三优三保”、增减挂钩、空间优化和盘活存量等措施,优先支持项目农业设施、附属配套用地,实行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坚持以农为本、一产为基为原则,积极引导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创意农业、共享农庄、乡村民宿、都市田园综合体等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发展项目优先落地,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农业机械化提升、公共服务设施、高科技设备等进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支持。深入实施信贷担保、贷款贴息、农业保险等金融支持,有效降低经营成本。 四、推进平台搭建。全面加强政府服务平台建设,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信息、科技、人才、产权交易等服务。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农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载体,推介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和投资指南,及时公开相关投资政策、产业投资指南等信息,提高投资效率,防控投资风险。积极推荐全市56个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作为工商资本投入创业创新的首选阵地,推进技术技能的自主独立孵化、培育。全面提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服务功能,积极开展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农村资源资产评估、抵押,打造“互联网+交易鉴证+抵押登记”一站式交易平台,提升“互联网+产权交易”服务水平。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与涉农高校、科研单位共建技术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商业化技术创新与转化。加快建设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农业实用人才,制定人才引进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农业提供人才支撑。 五、强化利益联结。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积极作用,激活各类市场化新型经营主体,探索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龙头企业,形成品牌效应。支持民营企业与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有效对接,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冷藏保鲜、集中服务、统一营销,培育壮大区域公共品牌,推进各类主体的深度融合。努力提高农民的参与度、收益度,通过采取股份分红、利润分享等方式,加强民营企业与合作社、农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产业发展联盟,形成紧密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企业发展、合作社增效、农户增收。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