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委员履职> 政协提案> 十四届三次会议

004.关于建立“3+X”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9-23

本文已被浏览过:

字号:

建 议 人:
九三学社苏州市委员会
建 议 号:
004

标    题:

关于建立“3+X”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建议内容:

  苏州市是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城市之一,据测算,从2015年到2020年末,苏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65.7万增加到200万,平均每年增加7万,老年人口占户籍总人口的比重将由24.8%增长到27.5%。为有效应对老龄化带来一系列养老及医疗问题,建立完善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是促进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产业发展主要方向。
  当前,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存在以下一些不足:
  一是提供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偏少。目前养老机构由于规模较小、建设标准低、运营成本高,难以达到申请设置医疗服务的标准;一些养老机构的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交通不够便利,无法就近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当老年人身体出现问题时,不能及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紧急医治。
  二是养老医疗专业人才缺乏。医疗、护理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机构拥有的医生、护理人员数量和质量。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水平低、工作量大、缺乏社会认可,文化水平不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严重不足,从事养老医疗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则少之又少,即便有专业技术水平的医护人员,养老机构也难以留住。
  三是医养结合工作多头管理。目前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设置审批和管理,医疗服务由卫计部门主管,医保支付政策由人社部门制定,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目标不一致。现行的以疾病医疗为中心医保支付政策,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早期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房等医疗健康服务项目均未出台相关支付标准,限制了医养结合的发展。当前,我市推行“9064”养老服务体系,即90%的老人习惯于居家养老,6%的老人选择了社区养老,另有4%的老人选择养老护理机构养老。建议在此基础上,建立“3+X”医养结合模式,即在居家、社区和机构三个层面实现无缝衔接的医养结合,推动医养资源互通整合,以满足老年人的医养需求。
  一、对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管理。研究建立我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的办法或指南,对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型,应该鼓励发展医疗服务,增强医疗资源在总资源中的比重;对于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型,应该侧重于更为广泛的养老服务发展,并且应减轻老年群体在医疗服务方面的开支;对于协议合作型,应该尽量提高养老与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如建立紧急医疗服务通道。而对于上门服务型,可充分利用现有或就近建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有需求的老年群体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上门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测系统。
  二、结合社区及居家养老推进家庭医生与家庭病床服务。家庭医生与家庭病床服务具备上门服务、全面服务、一对一指导、跟踪服务等特点,可对老年人健康实行综合、全面的健康管理,提高慢性病管理的依从性、管理率和控制率,及时了解健康档案信息和身体状况,为老人提供所需的专业医疗卫生服务。针对这两大服务的主要承担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政、人保应出台补偿机制,建立有利于调动家庭医生和“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的绩效工资考核制度,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同时,完善晋升机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满足其尊重和自我实现等需求,不断促进“医养结合”服务的发展。
  三、建立医养结合服务人才队伍。要注重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培养,通过选送培训、定向委培等形式,培养紧缺的老年护理专业人才和养老机构管理人才。积极推进医护人员的多点执业,实现医疗卫生人才的纵向和横向流动,释放和充分利用现有卫生人力资源,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改善和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建立系统的培训、晋升及管理机制,增加社会认可度,吸引、留住人才,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四、制定出台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居家养老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主要执行者,老年人健康管理也是其中内容之一。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从促进医养结合养老事业出发,可将民政系统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经费与公卫、社保、医疗的家庭医生等其它老年人健康管理经费统筹和集中起来,制定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平等的竞争环境,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办医机构参与,达到全社会关心关爱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目的。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会 办 苏州市民政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29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04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苏州市委员会:
  今年,在政协苏州市十四届三次会议会议上,贵社提出的004号代表建议《关于建立“3+X”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已收悉,感谢贵社对医养融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委现回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健康养老服务工作,将医养融合工作纳入《卫生与健康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出一系列鼓励医养融合的政策措施,全市医养融合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
  (一)专业机构构建医养融合专业化服务体系。
  目前,我市现有养老机构207家,床位5826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42310张,占养老机构总床位的72.4%,护理型床位总数和占比均位列全省首位。
  1.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护理院,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护理院实行集团化、连锁化经营管理,推动护理院专业化服务。通过配备健全的医务科室、开展相关的诊疗项目,为入院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医养需求。截止2018年底,全市有护理院56家,核定床位11378张,实际开放床位12086张,共收治病人31208人次。
  2.引导部分非建制镇卫生院建立护理院或开设医疗护理型床位或病区,鼓励公立医疗机构托管护理院,明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针对居家养老的家庭病床。截止去年底,15所二级以上医院建有老年病科,乡镇卫生院托管的护理院7家。
  3.引导和规范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设对内服务的医疗机构,聘请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护士,为入住养老机构内病人提供老年保健、一般常见病诊疗、护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及急诊救护等服务,全市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22家。同时,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二)因地制宜推进社区养老医疗护理服务。
  1.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延伸服务。发展医联体、医共体等多种医疗服务形式,推进“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积极鼓励扶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力发展老年康复治疗。对于没有能力开设医疗机构的养老院,采取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形式提供医疗服务。目前,已有136家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合作协议,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资源辐射辖区内的养老院。
  2.开设全科医生工作室对接日照中心。目前,我市共有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484家,为辖区内半失能老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日间服务的内容。建立了653家全科医生工作室入驻日间照料中心,并配备了一些电磁理疗等保健设备。为日托老人提供量血压、测血脂、检查身体、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医疗服务。组建1261个全科医生团队,为辖区老人提供定期巡诊、转诊、慢病管理等服务。
  (三)创新举措开展居家健康养老服务。
  1.深入推进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启动重点人群个性化签约服务,积极探索“双签约、双守门”模式,采取家庭医生团队与社区居民签订基层首诊协议的形式,建立牢固的服务关系。内容上,着重加强家庭医生服务模式的创新,明确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推出个性化的“私人定制”菜单式服务包。建立以“医联体”为专业技术支撑的“个性化”健康服务体系。激励机制上,根据签约人数给予家庭医生相应报酬。
  2.为失能老人上门开设家庭病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要求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家庭病床设床条件的年龄为60周岁,每一结算周期结付限额4000元,去年全年新建家庭病床4026张。
  3.确定居家服务的诊疗项目。将适宜在家庭开展的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分为特需项目和基本项目,和辖区的长护险机构资源互补,相互支撑,生活护理由长护险机构完成,医疗护理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门服务。目前已经出台并执行基本项目76项,并完善了对应的医保报销、财政补助配套政策,出台了150元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收费标准,由财政、医保、个人三方共同承担,通过明确服务项目来引导更多的居家养老的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基本的医疗护理需求。
  (四)部门协同形成医养结合工作合力。
  1.加大政策创制力度。先后颁布实施了《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关于加快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实施意见》《苏州市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实施细则》《苏州市护理院建设标准》《苏州市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工作制度》《苏州市护理站服务规范》《苏州市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规定》《关于苏州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从做强院护、做实家护、做优专护等多方着手、多措并举,已形成较为完备的政策支持框架。
  2.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每年按老年人口数每人260元预算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各级福彩公益金留存部分不少于50%用于发展养老事业;对护理站给予建设经费50%的一次性补贴,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增强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组织的投融资能力。通过建设补贴、运行补贴、家庭病床补贴、特岗补贴、护理补贴、医保定点、养老床位综合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的发展,为不同阶段老人提供全周期、梯度式长期照护养老服务。
  3.强化指导规范管理。坚持全程动态业务管理,出台《苏州市护理院优质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持续三年的护理院优质服务行动。除定标准、出规范、强培训之外,强化对医养融合型医疗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双随机”、飞行检查、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巡查、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不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巡查,联动医保结算、运行补贴,以加强护理院行业监管,确保医疗护理安全和质量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针对您建议中提出的具体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探索推进具有苏州特色的医养融合体系建设。
  (一)强化医养融合工作组织领导。以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为契机,调整完善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各相关委办局为成员的医养融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医养融合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二)夯实医养融合体系网络。加大医疗机构老年病房建设,扩大居家养老护理家庭病床资源,提升老年医疗护理供给能力。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相互合作、资源共享。鼓励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和中医院开设老年病专科和老年病区,在原广济医院地块,新建一家政府办康复医疗中心,积极谋划公立护理总院立项建设。加大对老年医学科的投入力度,提升老年医学科科学研究水平,增强老年医学科与其他学科间的协同作用。结合我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计划,通过未来三年,对街镇敬老院进行新一轮升级改造,扩展服务功能,在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一所以护理为主的保障中低收入老年人的公建民营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保障面向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
  (三)扩大居家养老健康服务有效供给。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构建以护理院、医疗机构老年病房为基础,以日间照料中心护理站、养老机构医务室为延伸,以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合作为依托的多形式、全方位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实施好《苏州市家庭医生执业管理办法》,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到养老服务的医疗机构中多点执业,探索老年医疗护理机构与公立医院建立医联体。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制度,优先保障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需求,逐步实现健康老人以居家养老为主,半失能老人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内的护理站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养老,失能失智老人进入机构养老的医养融合服务格局。
  (四)完善医养融合相关配套政策。按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缩短时间。提高各等级护理院床日结算标准,年内上调10%左右。出台完善长护机构护理服务价格规范政策,修订完善长护险评估标准,在规范收费的基础上根据基金收支结余情况进一步完善医保和长护险的保障力度,拓宽覆盖人群。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居民健康档案向签约市民开放建设进度,建设好市民健康总入口--“健康苏州掌上行”,以APP服务方式建立线上线下医疗资源整合,提供完整的、闭环的医疗健康与掌上支付服务。加大对居家养老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推进苏州市养老服务平台二期的建设,充分整合各市、区及相关部门的涉老信息,形成信息通畅、资源共享、无缝对接的动态数据,研发新的数据和应用服务产品,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为养老服务组织、社会公众和涉老企业提供养老数据查询、数据产品服务,用大数据支撑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
  (六)加大人才队伍培养力度。落实好《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壮大全科医生队伍。
  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人员的免费培训,不断强化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保障。继续落实相关政策,鼓励以校企合作的形式,集中招聘大中专院校和护理专科学校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工作,满足老年人对康复医疗服务的需求。加强老年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用完善的培养体系,优惠的政策待遇,舒心的工作环境,吸引更多的医护人员投身于医养融合事业发展中来。
  再次感谢贵社对医养融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