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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致力“两聚一高”,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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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人:
市工商联
建 议 号:
001

标    题:

致力“两聚一高”,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发展

建议内容: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改革开放的中坚力量。民营企业是苏州数量最多、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同时也是创新的重要来源和创业的重要载体。目前,苏州民营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100万户,注册资本总额超过2万亿元。民营经济为我市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近一半的地区生产总值,完成了70%以上的发明专利,提供了8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可以说,民营经济不仅是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而且也是苏州未来发展的动力所在、希望所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提出了非公有制经济“三个没有变”的重要论述,要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传递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明确导向。省委李强书记也曾要求,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突出制度供给,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近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苏州不断强化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鲜明导向,引导促进民营企业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企业关心的融资、市场准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全市民营经济在加快创新转型中总体保持了平稳的发展态势。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方面,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发达国家加快“再工业化”和扩大出口,重塑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新兴经济体积极参与全球产业分工,承接产业及资本转移,拓展国际市场空间,这对苏州制造业发展形成“双向挤压”。另一方面,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存环境仍然存在资金压力加大、成本压力上升、市场价格走低、发展信心不足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全市工业长期发展积累形成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产业结构不够合理,部分产业处于价值链中低端环节,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部分民营企业没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企业运行质量不高,部分企业亏损较大。
  当前苏州正处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了坚持稳中求进,致力“两聚一高”,全力推动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目标任务。全市上下都在投入“创新四问”活动。在这样的形势下,如何采取积极的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是亟待破解的课题。
  为此建议:
  一、在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良好环境和氛围上下功夫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省推出了一系列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苏州要进一步加大贯彻力度,政策供给要精准发力,配套措施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创业环境、成长环境、服务环境和舆论环境。
  一要坚决放开市场准入,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对可以采用市场化运作的基础性公共项目,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均向民间资本开放,保障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与外资、国有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
  二要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支持,让每一位民营企业家都能安心投资、顺心办事、舒心创业。
  三要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流程。简化审批程序、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降低收费标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简化资质证、许可证审批程序,推行一站式项目审批办理服务,整合压缩审批、收费流程,避免重复收费,提升工作效率,落实限时办结制度。
  四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不断扩大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政策服务的受惠面。对已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去繁就简,制成一览表或政策汇编,让民营企业看起来明明白白、办起来简简单单。
  二、在努力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转型升级上下功夫
  一要坚持创新驱动,推进产业结构提档升级。要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建设,积极打造高效的创新创业载体;支持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办好科技大市场,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的整体创新水平;建立企业研发投入激励制度,对于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全社会平均水平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积极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品牌创新,坚持走“专精特新”之路。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动力。
  二要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当前,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社保费率等均处于较高水准,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劳动力等成本持续上涨,企业整体负担过重,盈利水平不断下滑,导致企业的投资和发展意愿下降。建议政府要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切实抓好“降成本”工作,实打实地把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用电用气成本、物流成本、财务成本、人工成本、税费负担降下来。要及时落实营改增、个人所得税征收改革等税制改革,中央、省关于取消、停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政策要求,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加强对政府收费行为监管,防止乱收费现象反弹。
  三要有效破解民营企业融资瓶颈。积极发挥政府机构的协调作用,加强与各类商业银行特别是地方银行的合作,共同开展业务创新,让更多的民营企业享受到简单便捷的融资服务。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真正流向实体经济领域,对民营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惜贷。要加强对企业资金链的监控,做好风险排查工作和处置工作,加快推进各地企业转贷应急“资金池”建设,大幅降低民营企业转贷成本。要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效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要做好民营企业发展的要素保障。在土地供给方面,建议政府在科学制定企业评估体系的基础上,把有限的用地指标更多地向优质民营企业倾斜,有效缓解用地难题。在电力、燃气等能源的供给方面,有关部门和供电、燃气公司要进一步树立起服务意识,转变作风、增强效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保障。在缓解民营企业用工难方面,要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来调整劳动力与资本的构成,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同时出台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留住技术人才。在推进民营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建议以“资源换服务”的模式,联合大型信息化应用服务商为我市民营企业开展公益性信息化培训和技术服务。
  五要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力度,引导、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制度,明确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劳资双方行为,使解决劳资纠纷有章可循。完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增强民营企业就业吸引力。建立劳动用工信用档案,并在用工环节运用,改善部分职工随意解除用工合同的现象,优化企业用工环境。健全和创新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六要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建议我市尽快研究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如对参与国内外重大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中标的本地民营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对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建立新型营销体系并带动销售大幅增长的给予奖励。要积极帮助本地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有效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我市重点工业产品推介会,向国内外重点客户、重点项目推介本地企业的优质、重点工业产品。支持我市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本市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要确立“同质同价、同等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苏州制造”产品的采购力度和对本地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
  三、在促进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上下功夫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习近平同志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并提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一要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民营企业家的氛围。全社会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对创业者少一份非议、多一份理解,少一点旁观、多一点帮助,让广大创业者和企业家得到充分尊重,让他们的社会贡献得到广泛认可,让他们的发展成长得到鼎力相助。
  二要构建良好政商关系。习近平同志去年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提出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强调要把握好“亲”“清”二字标准,对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分别提出了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体会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论述,践行好“亲”上加“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做到交而有“法”、交而有“方”、交而有“界”,以“亲”来密切政商关系,用“清”来规范政商关系。一方面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要亲商、富商、安商;另一方面,同企业家打交道一定要掌握分寸,公私分明,君子之交淡如水。
  三要以“四信(信念、信任、信心、信誉)”和“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家重信用、重品德、重声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年轻一代企业家的引导和培养。抓好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既是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两个健康”的重要课题。要高度重视新一代企业家的成长和提升,深入开展青年企业家培养工程,努力培育一批“政治上有方向、经营上有本事、文化上有内涵、责任上有担当”的新一代企业家。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会 办 ;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7-6-13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01号提案的答复
市工商联:
  贵会在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致力“两聚一高”,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贵会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一直以来,市政府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努力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收到建议后,市政府分管领导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市经信委迅速会同各相关部门专题会商,针对建议内容逐条研究,抓紧落实各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根据新情况,提出今年工作举措。5月份,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市政协主席会议,对提案进行了现场督办。该提案经多次研究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1.突出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在梳理各级各类政策基础上,从引导民营经济产业发展、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优化市场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和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在《意见》中提出工作目标和措施任务,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市各有关部门根据《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
  2.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提速行政审批。一是大力推进“放管服”一体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住所登记条件等改革新政全面落地。二是全面放开竞争性行业和领域,对民间资本投资建设项目根据“非禁即入”和“公平待遇”的原则进行管理。三是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截至2016年底,我市累计削减市一级行政审批事项300多项,提前完成各项预期改革任务。四是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制定了“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和“多评合一”操作流程。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并联审批时限均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全流程审批总时限由95个工作日提速至70个工作日。
  3.构建服务体系,培育中小民营企业。构建“企业+基地+服务机构”的服务模式,积极推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检验检测、科技创新、创业辅导、融资服务、培训咨询等服务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倡导公益和低收费,截至2016年年底,我市已拥有各级各类公共服务星级平台近300家,其中国家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达11家,省级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21家,省星级公共服务平台(机构)225家(其中三星级以上的平台82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27家,省级重点培育基地53家。
  4.强化制度规范,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严格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出台了《苏州市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开展了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社团、企业兼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试点工作等一系列有力的举措,有力规范了政商关系,保证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
  (二)大力促进民营企业腾飞发展。
  1.坚持创新发展,促进产业提档升级。一是强化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发展。2016年,全市新增省民营科技企业1472家,列入市科技局统计的民营科技企业总数达11840家。二是建立研发激励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研发费用额不超过20%的资金补助,2016年补助486个项目,补助资金超过4000万元。三是引导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建立企业“专精特新”评价体系和企业数据库,入库企业超过1000家。深入开展“护航品牌”专项行动,2016年全年指导民营企业新申请注册商标超4万件。实施企业质量奖励,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各类质量奖获奖企业86家,名牌产品获奖企业1505家。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016年,查处专利案件877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件。
  2.减免企业税费,切实降低企业负担。一是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政策。2016年,企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超过40亿元。二是减轻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我市一二级取消项目71项、免征项目95项、降低项目21项,苏州大市共减轻企业社会负担17.98亿元。三是降低能源成本。2014年起,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目前466家企业享受直购电优惠,年受惠企业降低用电成本5.34亿元。2015年起,三次下调用电价格,每年可以为企业节约开支约7亿元。2015年,降低管道天然气价格,每年约可减轻企业负担3.78亿元。今年4月起,我市还取消了自来水价格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每立方米0.04元)。四是降低人工成本。失业保险费率从3%阶段性降至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由20%降至19%;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缓调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阶段性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3.坚持多措并举,优化生产要素保障。一是优化土地要素保障。2015年,我市获下达重大产业项目用地计划2830亩,凡是符合省、市规定的优质民营企业均能得到较好的用地保障。二是提升能源要素保障。每年引入特高压区外来电超过300亿千瓦时,同时率先实施了主动需求响应,全市已连续3年未大规模地实施有序用电错峰。提升服务效率,2015年起启动“一站式”业扩服务,平均接电周期比以往缩短60%。三是加强人力资源保障。组织免费招聘活动,2016年组织公共招聘会2500余场,入场企业超过10万家次。推进机器换人,实施智能制造“十百千万”工程,全力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缓解企业用工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紧实施紧缺人才“倍增工程”,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6~12万元的资助。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目前全市共有技工院校10所,每年招收全日制学生1万余人,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万余人。四是提供信息化保障。组织开展企业宽带“企企通”工程,完成了“企企通”试点园区22家,实现了G级宽带接入,完成“企企通”试点企业261家,全面提升了企业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接入能力。
  4.加强劳资协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强动态监测与形势研判。对民营企业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二是强化执法检查与服务指导。2016年,对17849户用人单位开展主动监察与指导服务,涉及职工226万人。三是注重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劳动者及时依法理性维权。四是极力促成民营企业劳资双方的平等协商。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动化解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工作例会,会商处置方案,共同化解矛盾。
  5.大力开拓市场,加快企业销售增长。一是加快民营企业“走出去”。2016年,全市252家民营企业实施境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24亿美元,同比增长35.9%。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展会。我委组织民营企业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2016APEC技交会、2016泰国世界电信展、苏州市名优新产品展销会等27个各类展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
  1.加强监管引导,扶持民营小微企业。一是通过特色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重点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文化、节能环保等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发展普惠金融。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贷款户数和申贷获得率稳步上升。截至2016年年底,苏州地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070.4亿元,增幅6.01%;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25286户,同比增加3794户;申贷获得率89.24%,同比上升2.39个百分点。三是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我市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2016年8家融资担保机构获得奖补,提供低费率担保13亿元,担保家数超过1000户。
  2.促进产融对接,着力服务实体经济。建设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促进金融机构供给和企业融资需求对接。截至2月末,平台为5400多家企业解决了1640亿元融资需求。其中,约1100家企业获得了超过81.7亿元“首贷”资金;700余家企业获得超过300亿元信用贷款。
  3.分担银行风险,促进信用贷款投放。设立首期规模10亿元的信用保证基金,建立65∶20∶15的信保贷风险分担机制,为有成长性、轻资产的企业融资增信。截至2月末,基于信用保证基金开发的“信保贷”产品,已为近1400家企业提供了43.02亿元授信,在保余额33亿元。
  4.完善转贷机制,防范企业资金风险。一是各板块加快建设企业转贷资金池。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转贷资金池规模达到11.2亿元,转贷金额243亿元;二是指导银行积极创新转贷续贷方式,清理不必要的“过桥”环节。2016年辖内银行为15862户企业办理转贷续贷,涉及贷款金额226.08亿元。
  (四)促进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加强社会舆论宣传,营造关爱民营企业家成长氛围。一是召开全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大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民营企业加油鼓劲,表彰了一批杰出民营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二是及时报道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成果,及时解读我市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策,准确传递金融、税收、人才引进等相关方面信息。三是报道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典型,刊发评论员文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民营企业家爱国敬业意识。一是组织开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先后举办了“寻梦追梦圆梦”等系列主题活动。二是成立市总商会党委,抓好企业家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激发商会的党建活力,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强、发展强、信念强”。
  3.注重年轻民营企业家培养,培育非公经济人士接班人。加强对年轻一代企业家的团结、教育、培养和锻炼,举办企业家培训、企业文化沙龙等多种形式活动,助推他们实现企业和自身的共同发展进步。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优化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以权责清单为核心的阳光高效审批制度,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措施。深入实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投融资模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投资。
  二是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民营企业减负。宣传和落实国家、省和市各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帮助企业降低税费负担、用工成本,还要在扶持创新、鼓励技改、吸引人才、加快“走出去”等方面不断推出务实管用的政策,让企业轻装上阵,增强发展动能,拓宽发展空间。
  三是进一步提升融资服务水平。全面推进金融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行动计划,推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地方企业征信系统、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等三个平台建设,实现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全面对接。支持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推进企业股权融资和发行债券。健全“科贷通”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扩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帮助1万家以上企业解决2000亿元融资需求。
  四是进一步营造民营经济发展氛围。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在新常态下打造“一基地一高地”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营造“尊重创造、鼓励创业、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郁氛围,激励和引导广大民众走上自主创业之路,加快共同富裕进程。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民营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协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增创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经济社会新发展,为苏州致力“两聚一高”,争当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再次感谢你们对苏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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