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苏州市中医药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苏州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委拟定了《苏州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1月12日前,通过信函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一)邮寄至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89号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703室中医处,邮编号码:215000。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zyc@wjw.suzhou.gov.cn。
联系人:周红、董宏利,联系电话:0512—68350050。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苏州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