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非急救转运服务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非急救转运车辆管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非急救转运服务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了《苏州市非急救转运车辆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9日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关于开展非急救转运服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工作,还请社会各界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