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医美、粉尘危害、无证行医......这些领域下月摸底,7月起集中整治!
日前,《苏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正式发布!今年起到2020年,将开展四大专项整治,重拳出击医疗服务质量、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粉尘危害重点企业等,下个月起开始摸底调查和自查,自2019年7月起至2020年7月,开展集中整治!
总体要求
针对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工作目标
2019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水平进一步提高,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率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100%;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依法执业培训覆盖率100%;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投诉举报处理率100%,加大对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粉尘危害重点行业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建档率85%;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92%以上,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更加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重点任务
(一)开展医疗服务质量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体系,检查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审核、病历书写与管理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强化医务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及技术操作规范执行、临床路径实施等行为监管,进一步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
(二)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整治。
以“城中村”、开发区、居民小区以及城乡接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生活美容机构、高档写字楼、星级宾馆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依法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人体器官移植及买卖、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三)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护理院优质服务三年行动。重点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技术、医学检验实验室和健康体检机构资质,以及检验报告真实性、血透及生物安全隐患、传染病防治、放射防护等情况开展检查,严肃查处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诊疗,未落实医疗机构手术分级、医疗技术备案、传染病防治及放射防护管理规定等行为。落实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医德考评制度,重点检查依法执业、“九不准”等相关制度执行、行风建设、医师定期考核等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加强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擅自外出会诊、在非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等行为。落实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等行为进行记分,并纳入医疗卫生行业信用和医务工作者个人信用评价,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人员的信用档案以及“红黑名单”制度。
(四)开展尘肺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针对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粉尘危害严重行业,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领域的专项治理行动。通过专项行动,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作业环境,预防和控制粉尘危害。对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但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或个体防护措施的,要加大监督执法频次,依法从严处罚;对作业场所粉尘危害严重且无法整改的企业,要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同时,要加大对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
此外,今年苏州还将继续推进实施放射辐射、医疗废物、饮用水二次供水、游泳场馆水在线监测项目,积极探索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的应用。探索“互联网+”等新业态有效监管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