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20)138号)精神,鉴于《苏州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积分选岗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16〕174号)主要条款已被现行的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0部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苏退役军人发发〔2018〕2号)文件覆盖,目前管理主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苏退役军人发发〔2018〕2号)执行。因此,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向市政府申请废止“关于印发《苏州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积分选岗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16〕174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现根据相关要求,就“关于印发《苏州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积分选岗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16〕174号)”废止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相关意见,请于2021年5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电子邮箱:1304768743@qq.com
2.电话传真:0512-68706103
联系人:田国顺 联系电话:0512-68706103
附件:《苏州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积分选岗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16〕174号)
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