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
2022年1月28日
2021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定向好,经济发展韧性进一步增强,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实现了“十四五”和现代化建设的良好开局。
根据省统计局统一核算,2021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271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9.7亿元,下降0.8%;第二产业增加值10872.8亿元,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11655.8亿元,增长8.1%。
一、农业生产保持平稳,现代农业加快推进
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46.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下降0.8%。全年粮食总产量90.4万吨,比上年增长1.7%。年末生猪存栏23.3万头,比上年增长102.9%。全年生猪出栏10.9万头,比上年增长18.8%。全年蔬菜产量199.6万吨。现代农业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动态全覆盖,新增现代农业园区10万亩,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69.4%。
二、工业经济取得新突破,先进产业赋能新发展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迈上4万亿元新台阶,达41308.1亿元,比上年增长17.2%,两年平均增长10.4%。重点产业支撑有力,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实现产值12709.4亿元、11623.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3%和10.8%。先进制造业赋能新发展。全市制造业新兴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54.0%和52.5%。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等四大先导产业产值9623.1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3.3%。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产量分别比上年增长44.8%、39.4%、38.4%。
三、服务业经济持续复苏,发展韧性不断增强
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7%,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3.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0%,其中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数据服务营业收入分别增长59.3%和116.4%。交通物流更加顺畅,全市公路水路货运量2.8亿吨,货运周转量366.6亿吨公里,分别比上年增长8.6%和11.6%。苏州港集装箱吞吐量811.5万标箱,比上年增长29.0%,其中太仓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700万标箱。
四、固定资产投资稳中向好,高技术投资较快增长
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660.6亿元,比上年增长8.3%,两年平均增长7.5%,其中工业投资1604.8亿元,增长5.0%;第三产业投资4041.6亿元,增长9.5%。基础设施投资641.2亿元,比上年增长10.4%。新兴产业投资持续加码,全市新兴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14.4%,其中新能源、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智能电网和物联网、软件和集成电路等领域投资比上年分别增长37.6%、60.7%、37.0%和46.2%。在企业智能化改造的持续推动下,工业设备投资比上年增长12.1%。
五、消费市场恢复性增长,消费结构提档升级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9000亿元,达9031.3亿元,比上年增长17.3%,两年平均增长7.5%。网络购物、直播电商、无人配送、社区团购等新商业模式带动消费较快增长,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9.6%,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3个百分点。消费升级节奏加快。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比上年增长34.8%、60.8%、34.1%。
六、对外贸易量稳质升,贸易方式持续优化
全市实现进出口总额3921.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7%,两年平均增长10.9%,其中出口总额2302.7亿美元,进口总额1618.5亿美元,分别增长23.3%和19.4%,两年平均分别增长9.5%和12.9%。全市一般贸易进出口额1553.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4%,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39.6%,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市场多元化有效拓展,全市对欧盟(不含英国)、东盟、美国、日本等市场出口分别比上年增长31.4%、25.4%、17.9%和11.5%,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增长28.5%。实际使用外资6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2%。
七、财政金融运行稳健,市场主体活力迸发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0.0亿元,比上年增长9.0%,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6.3%。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8627.0亿元,比年初增加3461.3亿元,比年初增长9.8%;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39502.8亿元,比年初增加5307.0亿元,比年初增长15.5%。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60.5万户,其中企业法人11.3万户,年末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274.1万户,比上年增长12.3%。年末全市共有境内A股上市公司175家,科创板上市公司38家,北交所上市企业4家。
八、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民生质量加快改善
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191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888元,增长8.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487元,增长10.4%。公共服务供给优化,城乡公共服务支出204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2%。物价水平温和上涨。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1%。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1.1%,衣着类价格上涨2.6%,居住类价格上涨1.9%,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1%,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4.9%,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3.7%,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0.4%,其他用品及物品价格下降1.7%。
总体来看,2021年全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市经济保持了稳中有进、稳定向好的运行态势。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外部环境更趋严峻。2022年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向好”的基调,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注:
(1)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5)交通运输数据来源于交通局;进出口数据来源于苏州海关;实际使用外资数据来源于商务局;财政数据来源于财政局;金融存贷款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金融管理局;粮食产量、生猪存栏出栏、蔬菜产量、居民消费价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现代农业数据来源于农业农村局;市场主体数据来源于行政审批局;其他数据均来源于市统计局。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