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需要提交的审批材料:
一、问卷调查类(单次调查)
1、正式申请函(3份)
须列明①调查背景、调查目的;②调查范围;③调查方法等。(注:函件称谓需用全称);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调查问卷实施方案书》(3份)
须列明①调查目的;②调查范围;③调查内容;④调查方式;⑤时间安排等。调查范围必须指明具体的调查对象。
3、《调查问卷式样》(3份)
问卷式样需要有空白表头部分,包含表号、制表机关、文号、批准机关、有效期。
二、新建制度类(多次调查)
1、正式申请函(3份)
须列明①统计法依据及政府相应法律法规;②时间安排。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统计调查项目(制度)申请书》(3份)
申请书中所有选项均需要填写,不可留空白。申请书封皮项目负责人是申请单位的一把手局长。申请书封皮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3、提交《XX统计调查项目制度》。(3份)
须包含封面、统计法、目录、总说明、报表目录、报表表式、指标解释七个方面,缺一不可。
三、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提交到市统计局受理部门处,电子版同时发市统计局相关信箱。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办理部门:苏州市统计局核算处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电子邮箱:zjk@sztjj.gov.cn
办理地址:姑苏区体育场路4号2号楼206室
服务电话:0512-686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