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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来源:体育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2-01-07 09:44 访问量: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苏州加快建设充分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关键时期、在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中展现更大作为的重要阶段。为统筹规划“十四五”时期苏州体育改革与发展,根据《江苏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苏州体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苏州体育发展的主要成就和存在问题

(一)主要成就。“十三五”时期,苏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深化体育改革,转变发展方式,以“增强人民体质,提升城市品质”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国际体育文化名城建设,顺利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苏州市体育局被国家人社部、国家体育总局表彰为“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

1.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各类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完善,市、县级市(区)均高标准建成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等综合性体育场馆,55个镇全部建成镇级文体中心,环金鸡湖健身步道、运河体育公园等一批“民心工程”建成(改造)投入使用,总建成健身步道4700多公里,建成体育健身公园100个、足球场1410片(社会足球场327片),城乡一体“10分钟体育健身圈”基本形成。2020年底,全市常住人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75㎡。每年举办元旦长跑、苏州假日体育、外企运动会等全民健身活动5000场,参与市民超650万人次。成功举办苏州市第15届运动会。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全覆盖,受益人群超10万人次,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5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系列大课堂、“五进工程”等公益服务,建成全民健身工作数字化和智慧化平台,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2.8%,市民体质合格率达95%。各县级市(区)体育总会覆盖率100%,体育社会组织达748家,列全省第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大众体育联赛”。

2.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位居前列。以省队市办为龙头,以业余训练为支撑,以学校体育为基础,以社会体育为补充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持续完善,形成了省队市办自主培养、业余训练输送培养、联办共建合作培养相结合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培育以“三大球”为重点,“两小球”为亮点,水上、冰雪、户外等一批时尚休闲运动为特色的体育项目集群。苏州运动员在羽毛球、跆拳道两个项目上获得了4项次世界冠军,里约2016年奥运会获1金,东京2020年奥运会获1银1铜、残奥会获3金1银1铜,第18届亚运会获5银,第13届全运会获15金14银19铜,全国第14届冬季运动会获4金,在第19届省运会上,苏州代表团获203.5枚金牌,467.5枚奖牌,总分5144分,均列全省第一,江苏省首届智力运动会获16金、总分618分,均居全省首位。在全国率先开展“轮转冰”“轮转雪”项目试点,并成为全国冰雪项目基础推广试点城市。拥有苏州东吴、昆山队两支中国足协甲级职业俱乐部和苏州苏超中国足协五人制中甲职业俱乐部,出台《苏州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3.体育产业规模快速提升。2020年,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985亿元,较2015年增长40%,增加值295.3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5%,体育消费总额330亿元,体育产业从业人员达20万人。苏州市被列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在全国率先发布《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城市(苏州)建设工作指标体系》。昆山、张家港先后被评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成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6个、省级体育产业基地19个。成立苏州大学体育产业研究基地,建成苏州太湖国际帆船港等一批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体育休闲运动基地。建成全国体育旅游景区6个、精品线路3个、精品赛事3个、精品目的地2个。建成省级体育小镇1个,省级体育服务综合体10个。开展体育惠民消费行动,2020年,人均体育消费支出3077元。“十三五”期间,全市体育彩票销售达480.58亿元,提供了近4000个工作岗位。

4.青少年体育持续加强。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建立体育、教育部门共商共建合作机制。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已成为全市项目最多、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的青少年体育赛事。每年参加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人数超过15万人次。创建了2个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50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个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35所省级体育传统校、9所省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市队县办”“名校办名队”成效显著,足球、跳水等项目在省级比赛中成绩突出。命名表彰了150所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60所市级特色体育项目学校。在24个项目上向省优秀运动队(含部队队)输送优秀后备人才120名。

5.体育竞赛繁荣发展。全市共举办国际、洲际比赛108项次,全国比赛201项次,省级比赛89项次,办赛数量和质量位居全省前茅。圆满承办2018年冰壶世界杯、国际田联竞走世锦赛、2016年汤姆斯杯和尤伯杯羽毛球比赛,成功申办2023年世界羽联苏迪曼杯和亚足联中国亚洲杯赛。持续打造八国男篮争霸赛、苏州(太湖)马拉松、苏州环金鸡湖半程马拉松、外企运动会等一批传统品牌赛事。城市冠名CBA肯帝亚篮球俱乐部,职业联赛主场落户苏州。2020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下,圆满完成2020赛季中超联赛(苏州赛区)比赛任务,苏州市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抗疫情保备战突出贡献纪念奖”。

6.体育科技和体育人文建设成效显著。成立全省首家市级体育文化研究会,以女排精神为核心内容的苏州体育博物馆建成开放,出版全国地级市第一本体育史专著——《苏州体育史》。江南船拳入围《江苏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作为江苏省唯一项目获得2020年中华体育文化优秀民俗民间项目称号。与苏州大学体育学院、江苏体育健康产业研究院建立“名城名校”战略合作关系,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创办“运动云医院”,成立苏州市体育运动与赛事医疗保障指导中心。编制《苏州市大型体育赛事和公共体育场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探索体育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加大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出台《姑苏体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为苏州体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储备。

7.体育法治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坚持全面依法履职,落实法治政府责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体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务服务“四级四同”、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调整、审批过程优化等工作。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做到公共体育服务事项全公开。加强体育市场监管,不断完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成体育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开发“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实施体育市场“黑名单”制度。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十三五”时期,苏州体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但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和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之间矛盾依然存在;竞技体育项目发展的规模、结构、效益等不均衡,体制机制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不适应;体育产业有效供给不足与有效需求不旺并存,市场机制作用有待进一步激活,体育消费潜力尚未充分释放;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拔尖竞技人才数量偏少;体育文化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还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形势,高素质复合型的体育管理人才依然缺乏;体育法治建设、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体育市场监管等还需持续全面深入推进。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和机遇

“十四五”时期,苏州体育将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改革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和新要求,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推动体育改革与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增光添彩。

1.新发展阶段带来体育发展环境新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要求通过融合发展、创新发展解决苏州体育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任务。苏州处于健康中国、体育强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和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叠加机遇期,体育对促进苏州市民的全面发展、社会进步的作用更加显著,在推动体育事业自身发展同时,也将促进苏州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为体育发展赋能,对体育治理方式、体育商业模式、体育参与形式产生了重大影响。

2.新发展理念引领体育发展方式新转变。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要将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到苏州体育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建设法治政府、数字政府、服务政府,对苏州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建设充分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市。

3.新发展格局促使体育发展目标新调整。对标党和国家对体育的新定位、新要求,广大人民对体育的新期盼,立足体育在新发展格局中的定位使命,实施深化改革攻坚工程、全民健身幸福工程、竞赛品质提升工程、高端人才引育工程、产业消费提振工程,形成更加开放的体育新格局,为体育强省建设提供“苏州经验”。积极探索长三角地区体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和路径模式,力争将苏州打造成长三角地区体育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和区域体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体育强省建设提供“苏州示范”。打响“江南文化”品牌,加强市场化运作,推动苏州优秀传统体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体育文化走出去贡献“苏州智慧”。

三、“十四五”时期苏州体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以谋划新发展优势为主轴,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在推动体育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体育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体育现代化上走在前列,将体育建设成展现“强富美高”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的标志性事业,建设更高水平的国际体育文化名城。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融合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大运河文化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加强区域合作和互动,全面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体育强省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体育融合发展。统筹融合各种优势力量,调动政府和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积极性,共同参与体育事业发展。

2.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创新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突出创新引领,自觉对照“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牢牢把握“率先实现”和“走在前列”逻辑关系,发挥改革开放先行优势,用深层次改革破解体育发展中的新问题、新情况,通过创新举措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体育发展新格局。

3.彰显自身特色。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与推动苏州体育发展紧密结合,按照“强富美高”总体要求,在“勾画现代化目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造经验”方面率先展开实践,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苏州特色和体育特质的体育实践形态,助力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在体育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全省前列。

(三)发展目标。根据体育强国战略目标和建设健康中国任务要求,持续提高苏州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全面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持续扩大体育产业规模,积极推动青少年体育创新,大力宣扬体育文化内涵,不断开创体育法治、体育科技、体育人才等工作新局面,全面深化体育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巩固和完善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机制。

1.全民健身工作取得新进展。群众体育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高。到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9㎡,“10分钟体育健身圈”场地设施和服务功能更加优化,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5%,《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超9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名。

2.竞技体育发展再上新台阶。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不断完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显著提高。参加巴黎奥运会、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粤港澳全运会等重大赛事,争取优异成绩。优化竞技体育项目布局,提高运动训练科学化、智能化水平。探索与苏州经济社会相适应的职业体育发展方式。建设高标准专业运动场,打造一流比赛场馆、服务保障和运营环境。构建多元化竞技人才培养格局,培养输送一批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3.体育产业发展开拓新局面。打造最优综合营商环境,积极营造最优政务环境、公平市场环境,加快补齐体育产业短板。丰富体育消费供给,加强创新驱动,形成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扶持本土体育龙头企业,培育更多体育产业新兴业态。到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500亿元,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超过60%,全市人均体育消费超过3500元。

4.青少年体育发展进入新阶段。全面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提高身体素质。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每人能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推动青少年竞赛改革,探索融入长三角青少年阳光体育竞赛体系。全面加强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本建成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主体多元的拔尖竞技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体育运动学校(训练单位)改革,强化全面育人功能,实现全面开放办学。

5.体育科技、文化、人才建设呈现新特点。继续实施科技兴体战略,提升竞技体育科技攻关能力与水平,促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实施体育科普工程。强化体育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女排精神,将体育文化融入到体育事业各条线和社会事业各领域。推动民俗民间体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具有“江南文化”品牌标识度的优质体育文化产品,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体育文化精品工程。实施更加开放的体育人才政策,深化体育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除体育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

6.体育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将体育领域治理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大格局,推进新时代苏州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实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体育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持续提高。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符合体育企业特点的市场准入条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充分利用双公示、信用体系等平台和手段,加强体育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体育市场繁荣、有序发展。

四、“十四五”时期苏州体育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群众体育发展。

1.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紧紧围绕便民惠民利民,抓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建设,构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扩大优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以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体育消费试点城市为抓手,加快推动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均衡化。制定并落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性文件,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法治化、智慧化水平。

2.加快亲民便民利民健身设施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紧扣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的重点难点,提升健身设施的适配性。按照《江苏省”十四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整体解决方案》,推动城市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水平提升,加强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对照城乡一体“10分钟体育健身圈”要求,建好百姓健身房、综合健身馆(场)、口袋健身公园、云球场、城市体育综合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利用闲置场所开展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鼓励更多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有序开放,完善绩效评价及资金补助政策。

3.开展丰富多彩的赛事活动。持续扩大苏州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影响,持续培育“金鸡湖龙舟赛”“外企运动会”“苏州假日体育”“大众体育联赛”等参与度高、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业余联赛,组织开展与旅游、文化、商贸等相结合的群众性体育竞赛和展示活动,组织常态化健步走、路跑、骑行等活动。挖掘大运河体育旅游资源,开展“行走大运河”全民健身健步走活动,并纳入全民健身主题示范活动。继续培育以“三大球”为重点,“两小球”为亮点,水上、冰雪、户外等一批时尚休闲运动为特色的体育竞赛项目。举办苏州市第16届运动会。开展社区运动会,丰富群众节庆体育生活。

4.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组建科学健身指导专家团队、运动健康师队伍,为市民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提升全民健身“五进工程”、全民健身系列大课堂活动、科学健身指导专家基层服务活动等活动质量,增设全民健身教学点。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指导服务水平。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健康指导服务活动,建设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深度推进体卫融合,建立身体素质测试、科学健身指导、运动损伤防治、康复运动训练、运动营养提供等为一体的运动促进健康体系。完善苏州市运动促进健康服务中心网点,为市民提供运动处方、运动评估等优质、便捷的服务。加强运动防护师、运动营养师等人才培养,探索建立体卫融合实验室,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开设运动促进健康门诊。

5.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推进各级体育总会和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完善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通过服务赛事、政府购买等方式加快推进体育社团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进程。壮大体育社会组织队伍,力争全市体育社团总数达到400个以上,个人注册会员超过100万人,各类体育俱乐部达1500个以上。市级体育类协会3A级以上全覆盖,4A级达80%,5A级5个。各县级市(区)体育类协会2A级以上全覆盖。

6.提升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水平。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建立专业高效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覆盖全市各类健身场馆,为全民健身提供精细化、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完善提升“运动云医院”功能,探索体卫一体化的诊疗系统、疾病管理和运动干预的服务体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发挥全民健身在提升全民健康和免疫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推动线下与线上相结合,不断优化线上健身内容和服务能力。

(二)构建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竞技体育发展新模式。

1.探索竞技体育发展新模式。坚持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定多元模式发展方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调动市场力量,积极探索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苏州特色的竞技体育发展新模式。巩固原有市队县办、协会联办项目的多元办队模式,多方合力扩大业训基础。提高竞技体育为国争光、为苏州争光的能力,用体育精神汇聚起苏州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的磅礴力量。加强资源整合,探索设立苏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做好重大赛事参赛工作。加强和国家队、总局项目管理中心(国家体育单项协会)的沟通联系,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力争有多名苏州运动员参加巴黎奥运会、北京冬奥会,参赛成绩有突破,参加2021年、2025年全国运动会,争取获得优异成绩,不断提高在江苏省参赛成绩中的贡献度。深入研究单项规程,坚持赛训结合,扎实推进第20届省运会备战工作,苏州代表团参赛成绩位居全省前列。充分发挥训练管理和服务团队作用,提高重点项目、重点队员的综合保障水平,提升备战、训练成效。按照届运会的备战周期,科学制订训练计划,提高备战、训练的针对性、科学性。

3.优化竞技体育项目布局。重点发展“三大球”和“两小球”,大力实施“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计划。深化办队模式改革,推动开放竞争办队,调动协会、企业等更多社会力量联办共建市级运动队。继续办好跆拳道、男子手球、现代五项、速度滑冰、攀岩等省队市管项目,加快推动省队、市队的有效衔接。统筹推进夏季项目与冬季项目、优势项目与潜优势项目、集体球类项目与基础项目协调发展。以足球项目为试点,探索创办苏州市足球学校。

4.完善科学有效的训练体系。不断完善以省队市办为龙头、业余训练为支撑、学校体育为基础、社会体育为补充的训练体系。加强竞赛规律研究和实践创新,加大科技助力训练备战力度,提高科学训练水平。以训练为中心,加强管理、科研、医疗、康复、营养、文化教育等为一体的运动队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建设。实施教练员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教练员队伍理论、实践培训,提高科学选材、科学训练、科学管理能力。加强运动员体能训练,补齐基础体能短板,建立体能数据库。加强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狠抓作风建设,严肃赛风赛纪,扎实做好反兴奋剂工作。

5.推动职业体育发展。积极探索符合苏州实际的职业体育发展模式,培育与苏州城市地位相匹配的职业化队伍。办好苏州肯帝亚、苏州东吴、昆山队等职业联赛主场赛事,在场地保障、赛事组织、商务运营等方面提供支持。提高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围棋等群众基础好、市场化程度高的运动项目职业化水平,扶持一批竞技水平高、社会声誉好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推动完善职业体育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职业体育俱乐部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健全青训体系。积极引进高水平职业体育赛事。优化体育赛事管理方式,推进体育赛事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大力提升体育产业能级和消费水平。

1.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沪苏同城”战略,加强和上海等周边省、市的体育产业区域资源整合,优化“一核、三带、一集群”产业布局,联合长三角地区体育部门推进区域体育产业协同发展。不断优化以体育服务业、竞赛表演业、健身娱乐业、体育中介业为引领的体育产业结构。全面提升体育制造业水平,推动体育制造与体育服务数字化融合,打造智能化、定制化、场景化的“产品+服务”商业模式。积极培育发展水上、山地户外、电子竞技、马术、冰雪、击剑、航空等一批消费引领性强、发展空间大的时尚运动项目。实施“体育+”工程,重点推进体教融合、体医养融合及体旅融合,促进体育与文化、卫生、养老、会展、传媒、科技、金融等领域复合经营。

2.壮大市场主体。坚持产业创新引领,支持企业自建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平台,发挥企业在体育产业链创新与产业链融合中的作用。积极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体育企业。合理规划、创建体育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及体育产业聚集区。充分发挥苏南(县域)、昆山、张家港和江苏金陵、江苏中正、昆山多威、苏州大乘等示范基地(体育企业)的引领作用,探索建立体育产业投融资体系,促进苏州本土体育企业发展。进一步扩大“体融通”担保贷款项目范围,简化操作流程,降低贷款手续费用,切实缓解体育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规范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鼓励设立体育产业投资资金。

3.引导体育消费。以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体育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扶持体育创新产业发展。倡导健康消费,创新体育惠民消费行动,优化体育消费券发放形式,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充分发挥体育消费券撬动效应。培育体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新热点,推动体育消费政策、机制、模式、产品的创新,促进体育消费模式升级。助力“夜ZUI苏州”“姑苏八点半”等消费品牌,赋能“五五购物节”“双十二购物节”等活动,促进线上线下体育消费双向提速,形成“苏州体育消费”专属IP。持续完善以购彩者为核心的责任彩票运营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继续保持苏州体彩在全国大中城市销量排名领先位置。

4.扩大体育供给。补齐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短板,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政策。鼓励各县级市(区)积极打造与产业优势、地域特色相结合的,涵盖职业、商业和群众性赛事的多层次体育赛事体系。鼓励企业围绕新业态、新需求,按照垂直细分市场有针对性开发体育服务产品。加强国家、省、市级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等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在省、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赛事经济整合、“苏州体育惠民消费行动”等方面寻求突破,打造一批知名体育消费品牌。

5.发展赛事经济。积极申办国际性高端赛事,把苏州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文化名城,带动旅游、购物、住宿等综合性消费。办好2023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亚足联中国亚洲杯等国际重大赛事。着力打造中国围棋天元赛、ATP国际网球挑战赛、吴中环太湖国际竞走和行走多日赛、八国男篮争霸赛、环太湖国际自行车赛(区域站)等品牌赛事。全面提升苏州(太湖)马拉松、环金鸡湖半程马拉松两项国际标牌赛事品质,充分展示现代苏州城市形象。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体系,培育壮大一批体育赛事运营企业。拓展体育赛事上下游产业链,形成场馆设施建设和租赁、市场开发、运营服务、终端消费的一体化市场运作体系。

(四)推进体教融合,开创青少年体育发展新局面。

1.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坚持“健康第一”理念,深入推进体教融合。严格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发挥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的导向作用。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体育课,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指导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1~2项运动技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到40%以上。

2.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充分发挥苏州市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带动示范作用,构建市、县级市(区)、学校三级赛事平台。着力打造以市、县级市(区)两级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为重点,以校际校内比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为补充的竞赛体系。创新青少年体育赛事模式,探索多元化主体办赛。定期发布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计划。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提高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办学特色和水平。推动青少年冰雪运动的普及与提高,促进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青少年中的推广与普及。

3.完善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体系。拓展“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名校办名队”体教融合发展之路,形成“一条龙”式优秀运动员培养体系。积极开展市级体育传统校、特色体育项目学校评选活动,广泛开展传统(特色)体育项目比赛。各县级市(区)开展5个以上重点体育项目,每个项目按照创建小学(6所)、初中(2所)、高中(1所)学段衔接的体育特色学校。推进市、县两级体校建设,探索与中小学教练、教师互派互聘机制,推动设施资源共享共用。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配置”的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格局。加强教练员和体育教师培训,提升教学和执教水平。制定中小学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打通体育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的升学通道。

4.加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各类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支持其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服务,提高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积极创办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逐步形成科学有序的训练、竞赛和培训体系。加强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资质、信用、场地、赛事、服务等状况开展综合评价,推动等级管理。积极创建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省级示范性青少年奥林匹克体育俱乐部。引导各类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利用自身专业教练员、场地设施等优势资源,为青少年体育赛事、训练教学等服务,拓宽学校体育课余教学渠道。

(五)夯实发展基础,推动体育科技、文化、人才和重大场馆设施建设。

1.提升科技服务水平。继续实施科教兴体战略,推动跨学科、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体育科技协同,加强科研攻关、科技服务。不断提高现代科技在科学选材、运动防护、训练监控、优化体能、科学健身、运动康复等方面的广泛应用。探索将竞技体育领域科研成果转化为适应全民健身需求的训练方法和标准,指导广大市民科学、安全健身。加强科技引领,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推进体育重点领域数字化消费、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运营。提升体育信息化水平,构建纵(省体育局)横(各县级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贯通的体育信息体系。建成省体育信息中心苏州分中心,完善体育基础大数据,增强体育信息的交互贯通,提高体育信息的综合服务效率。

2.深化体育文化创新。积极开展体育文化对外交流,不断扩大苏州体育文化影响力。推进苏州体育博物馆建设,系统开展藏品征集,进一步丰富馆藏物品。加强体育文物、体育档案、体育文献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保护与传承,推动江南船拳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协调支持各县级市(区)申报市级非遗项目,加强苏州传统体育和民俗民间体育项目保护力度,提高体育非遗项目整体发展水平和质量。以苏州体育文化研究会为龙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文化研究和产品创作,提升体育文化工作创新性、科学性。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和人才强体战略,实施高端人才引育工程。贯彻落实《姑苏体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在全市各级各类体育单位,引进10名特聘人才,分层次培养10名体育领军人才、20名体育重点人才、30名体育青年拔尖人才。贯彻落实《人社部、体育总局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大体育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引智入体”,加强与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各类智库的交流合作,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持续构建自主培养、输送培养与合作培养相结合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4.加快大型体育场馆建设。完成苏州市体育中心的改造升级,提升健身休闲、体育消费等整体业态水平。迁建市第二青少年业余体校(自行车馆、轮滑馆),建成市网球和水上运动业余体校。建设张家港体育中心、苏州奥林匹克青少年文化中心(常熟)、昆山足球场等一批区域性大型体育场馆,全面提升全市承办大型体育赛事的硬件水平。进一步深化大型体育场馆体制机制改革,整合市场要素,提高运营能力,打造综合服务和消费场所,努力实现体育场馆公益性和市场化的有效平衡。

(六)提升体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提升体育执法水平。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编制体育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按照“互联网+监管”要求,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监管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审慎监管一般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完善执法人员配备,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素养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积极推进体育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镇(街道)延伸下沉。制定体育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健全体育领域信用主体清单,加强体育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体育赛事活动、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中介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根据行业发展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开展预付式消费管理工作。

2.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反兴奋剂条例》,进一步构建权责明晰的反兴奋剂管理体系。按照“谁组队、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细化明确反兴奋剂工作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持续推进反兴奋剂风险防控工作。坚持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兴奋剂的意识和能力。把反兴奋剂工作与日常训练管理紧密结合,牢固树立拿“道德的金牌”“风格的金牌”“干净的金牌”意识。坚决纠正体育行业不正之风,强化监督和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3.强化体育安全防范。高度重视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分解落实责任清单,筑牢体育安全生产防线。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大型体育赛事活动、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单位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督查,完善安全工作指引和应急预案,加快体育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制度,形成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专项检查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督查模式。按照重大疫情防控要求和指引,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强化政务平台、新媒体、体育信息平台的信息审核、技术保障,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十四五”时期苏州体育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体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构建体育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定位精准、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加强年度体育计划与体育“十四五”规划有序衔接,将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在经费支持、资源配置、人员配备等方面加强保障,积极推进体育改革以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协同发展。建立体育与各相关部门的长效协调工作机制,完善体育与发改、财政、税务、公安、交通、人社、教育、文旅、卫健、民政、住建等部门的合作,注重工作联动,加强部门间的规划和政策协同。扎实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最大程度激发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体育,构建起灵活高效的体育发展新模式,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入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推动体育区域协同发展。破除制约体育市场一体化发展的壁垒,促进体育要素在长三角区域内自由流动。

(三)优化政策保障。发挥政策在体育改革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保障作用,落实体育领域的税费政策,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督查。不断提升体育制度建设水平,制定、完善全民健身、体育产业、体育执法等领域的地方性体育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力度,加大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做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估。

(四)强化监督评估。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考核、评估机制。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机制,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目标任务,优化实施过程。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督促检查,定期向社会发布体育事业发展动态和规划实施情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确保规划总体目标和各项任务如期顺利完成。注重发挥智库和专业研究机构作用,建立专家评估、社会评估和自我评估的多元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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