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吴庆文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经过审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苏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苏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苏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苏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苏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苏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的决议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苏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苏州市2024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苏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苏州市2024年市本级预算。
关于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听取了李亚平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经过审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听取了蔡绍刚院长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经过审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听取了李军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经过审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