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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15-03-30 08:00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苏州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可在“中国苏州”(www.luzjoy.com)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苏州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香路998号,邮编:215004 ,电话(传真):0512-68612627,电子邮箱:zfxxgk@suzhou.gov.cn)。

  一、概述

  2014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以及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进一步清理规范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今年以来,市政府进一步清理规范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出各部门行政权力6018项(含垂管部门及保密事项),其中,在用权力5147项、暂停权力871项。在此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各项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执法主体、内部与外部流程进行多轮审查,核准后的行政权力通过各种平台向社会公开。同时,积极整合政府门户网站资源,升级行政权力公开目录、网上办事、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状态查询以及网上咨询、投诉、求助、举报等服务窗口功能。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在线查询系统”,研发“行政执法便民通”手机客户端,开通上线政府法制监督微博和微信平台,不断创新依法公开行政权力的方式方法,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正。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13年底,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全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过6个多月的梳理和研究,市政府共整理出首批45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前,按照审改程序梳理出第二批拟削减的177个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由市政府发文向社会公布。同时,开始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今年年底,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将一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编委办网站公布。

  三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根据国办发﹝2014﹞12号文件要求,今年重点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为此,市政府专门制定了《2014年苏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以及《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成员单位在做好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并确定由各单位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全市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相关行政处罚案件14件,其中涉及文化领域8件,农业领域6件。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部门外,77家市级部门2014年度预算于4月底全部公开,8月底完成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各部门的预算和决算分别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及中国苏州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市政府本级2014年度财政总预算草案和苏州市2013年度财政决算报告也及时在中国苏州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二是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在2013年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试点的基础上,今年4月底全面公开市级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和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今年还选取10个市级部门进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将全面推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三是推进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每年通过人大(网站)发布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结果,对涉及民生的项目、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以及符合公开条件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公告审计结果。同时,将相关单位整改情况作为主要内容之一,及时、全面、准确地进行公开。此外,还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公告的模式,进一步拓宽公告渠道,扩大公告范围,提高审计结果公告比重。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抓好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目前,建设用地审批基本程序、审批事项、依据、要件、时限、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建设用地预审结果、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公告、土地出让公告、出让成交信息、划拨供地信息、土地供应计划、基准地价、采矿权审批结果、探矿权审批结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科研密切相关的多项信息都已实现在市国土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截至今年11月底,在市国土局门户网站已主动公开征地信息14件,土地出让公告信息14件,出让成交信息12件,土地供应计划信息1件,划拨用地信息16条,采探矿权信息2件,基准地价信息1件。同时,这些信息也在“中国苏州”政府网站同步公开。此外对土地管理行政权力事项、办事程序、政策法规、部门预决算等信息也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市国土局及时整理、编装、扫描涉土档案,方便百姓到服务大厅、档案处查阅;服务窗口按照市文明窗口各项要求,公开了办事指南、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事项;对土地登记等办理结果通过网络和短信方式公开和告知。

  二是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张家港市、吴中区都探索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将农村土地流转也纳入交易内容,推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公平、公开、公正。预计明年年初苏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正式挂牌并试运转。土地流转程序进一步规范。首先,农民把承包土地统一流转(入股)村集体,并签订规范的流转(入股)协议;其次,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社)对流转(入股)土地进行统一农业布局规划,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第三,在此基础上,对外公开发包,村民(成员)代表参与监督,乡镇农经部门审查,防止暗箱操作,确保农民利益;第四,发包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后,收益全部返还给流转土地的农民。

  三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覆盖房屋征收所有环节。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全年共发布征收决定7件,征收决定公告7件,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7件,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6件。在“八公开一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和修改意见情况、房屋调查结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分户补偿情况等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同时,这些信息也在“中国苏州”政府网站同步公开。

  四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在“中国苏州”政府网站和市住建局门户网站上,全年公布住房保障政策调整信息2件,廉租房配租和保障住房摇号结果2件,配房摇号公告3件,申请人家庭情况公示7件,配租摇号前申请人资格确认登记公告2件。

  五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为主要载体,及时公布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集中采购目录、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等内容;及时公布招标投标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并在中国苏州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同步公开;明确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以及投诉处理决定,加大对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的监督,充分利用曝光台及时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今年,为减少政府采购信息传递环节,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效率,又增设了五个“江苏政府采购信息自主发布端口”作为江苏政府采购网在苏州市信息发布的子用户,可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直接发布相关采购信息,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管理。

  六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环节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发布工程招标信息2984件,中标信息2690件。

  (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深化学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施教区信息公开工作,在中国苏州、苏州教育、各校网站等官网及政务微博微信上及时公开各区各校施教区划分情况,并设置2014年城区直属初中学校施教区查询系统,为市民了解施教区情况提供便利。进一步做好各类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工作,在各类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上公布《2014年苏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2014年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2014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及《苏州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就2014年苏州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政策答记者问》,详细解读了各项招生政策内容;依托教育惠民服务中心,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热线、短信平台、网络论坛等载体,为市民及时解答各类招生入学疑难问题。严格执行各类招生内容公示制度,对中(高)考加分、高考保送、艺术特长等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程序、入选标准以及资格结果及所有获得中(高)考加分、高考保送资格的考生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认真做好教育部门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在“中国苏州”政府网站和苏州教育门户网站及时公开《2013年苏州市教育局部门决算情况》和《2014年苏州市教育局部门预算情况》,决算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决算对象和预算内容涵盖了苏州市教育局及其下属全额拨款单位(包括中小学)45个。

  二是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市科技局重新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向社会公开。除在市科技局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科技信息外,今年还在“中国苏州”政府网站上发布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验收、公示类信息24条,发布科技相关活动通知类信息11条,发布其他信息7条。

  三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价格公示制度,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在市卫生局网站上“医药资讯”栏目提供了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查询服务(链接“苏州医药价格信息网”)。各医院在门急诊和医技科室、病区护士服务台等窗口,通过公示牌、公示册、触摸屏、大屏幕显示屏等形式,公示主要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一次性材料价格,向住院病人提供一日清单,出院时提供费用详细清单,对患者提出的收费问题及时予以解答。

  四是推进就业信息公开。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和移动客户端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今年,市人社局先后召开了5次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告80篇,在中国苏州和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动态信息8446条,全面发布人才引进项目和计划、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社会保障待遇调整、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公示、人事考试招录公告等方面信息。通过在线访谈、打造《姑苏晚报》“12333微话题”专栏、通过微信微博发布信息8000余条,网上释疑2702件,受理中国苏州公众监督咨询建议1329件,用通俗易懂和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政策解读,通过各类互动交流平台解答公众疑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强化了政策宣传和解读的效果。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还采编制作了 “苏州市2014年公务员招录专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2014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 ”、“2014年度苏州军转安置工作”、“2014年苏州市企业年金宣传活动专题”、“苏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专题”等专题专栏11个,将公众关心的政策热点问题,进行全面整合和汇总。

  五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公开低保政策、低保工作、低保对象信息、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信息,努力推进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今年,苏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政府统一制定公布,7月1日起,调整至每人每月700元。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苏州各大媒体向全市居民公布,及时在“中国苏州”网站和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开相关文件。及时公开相关社保新政并进行解读,先后发布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基层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规程、提高有关社会保障对象生活救助(补助)标准、拓展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范围、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共享使用管理规定等信息,并提供细化的办事指南、申请审批表格和常见问题解答;印制了“社会救助便民服务指南”放置在社区(村)、街道(乡镇)服务窗口,供居民索用。对所有低保对象,在申请后、审批前实施两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所有社区(村)设置公开栏,公示所有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可以登录查询相关信息,接受监督。

  (五)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结合环境审批、环境质量监测与发布、环境污染治理、主要污染物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等社会关注的热点,不断健全机制,拓宽渠道,优化服务,全面开展透明行政。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定期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数据。今年以来,公开了11条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度数据、155份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102份城区河道水环境监测结果报表、154份空气质量月报、建立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系统实时发布的空气质量指数(AQI)值。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今年以来公开了123条审批前公示、51条批文公示、9条通知公告和9条验收公示。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建立了国家重点监测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公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苏州)、公开各季度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和年度行政处罚情况表。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建设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和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11条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季度表、203条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自动监控情况月份表、204条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气自动监控情况月份表、202条每天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各区县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和各区县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全年发布143条辐射公告告示。

  二是深化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今年以来,主动公开一般及较大事故信息,共公开一般事故信息19起,较大事故2起。昆山发生的一起特别重大事故,待国务院调查组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后,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博等途径公开。同时,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针对各类特殊天气情况,每逢防汛、防旱时期,市安监局都对重点高危企业发送预警信息,要求企业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针对外地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市安监局对全市重点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发送事故警示短信提示,全年共发送事故警示6次,发送短信48718人次。

  三是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市国资委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每月底及时将上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在本委门户网站上公开,现已对今年1-10月的主要财务指标进公开。

  四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经梳理,行政审批项目为6大项12小项,行政处罚项目为305项,行政强制项目为13项,行政奖励项目1项,其他行政权力项目为14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全部实现了网上运行与审批,执法行为随时接受内外部监督。今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先后联合公安部门联合调查处理的典型案件及线索包括假药A型肉毒素案、日本产假药清肠丸及经QQ群非法销售原料药品等,其中经QQ群非法销售原料药品案,查获了美洛西林钠、盐酸头孢吡肟、头孢曲松钠等33种原料药, 总计重达1.4吨。通过接受电视采访、报刊报道、广场宣传等形式向广大市民介绍了互联网药品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提升消费者的药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集中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种行为,共检查企业917家,其中生产企业272家、经营企业447家、使用单位198家;受理投诉举报22起,立案44起,其中涉及生产企业25起,涉及经营企业15起,涉及医疗机构4起,罚没款66.88万元。市多家媒体对“五整治”进行了报道,为广大市民进行政策解读,树立正确的舆论引导。

  五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2013年7月创建并试运行了“诚信苏州”网站,成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一网三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用工作对外展示、服务的主要窗口。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网站架构日趋完善,内容更新及时,基础查询功能和网站安全防护到位。目前“诚信苏州”已经与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和省信用办门户网站“诚信江苏”网站实现了信息链接。网站内容主要包括信用查询、信用动态、信用公示、信用服务、曝光台等相关栏目,基本涵盖了我市信用工作的主要业务。在功能上,通过设置通知公告、信用查询、曝光台、网上调查、建议咨询等栏目,强化网站的实用性和互动性。目前,网站累计访问量超过27万次,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近7000次,更新各类信息近3300条,其中公开国家、省和市信用政策法规类信息62条,发布其他信用动态、信用常识类信息3177条,平均每日更新信息近3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重要平台的地位和作用。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梳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起以政府网站为主的公开机制,强化对其他信息公开渠道的整合,确保政府网站能够第一时间,权威发布。将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梳理、整合成专题专栏或以网上直播、在线访谈的方式,以数字化、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呈现,使政府信息传播的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效果。2014年全年,全市通过各种不同渠道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73836多条。

  二是深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工作。今年以来,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逐步调整梳理网上办事服务内容,及时调整了网上办事服务的相关内容,提供最实时、最准确的办事服务信息,为公众、企业办事提供便利。今年受理网上申报28365件。结合用户需求,加强重点服务的实用化建设。加强对办事服务指南、办理流程图等网上服务内容的实用化改造,重点围绕办理量大、关注度高的服务事项,向市民提供内容详尽、通俗易懂的说明和过程示意。

  三是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网站征集民意、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热点,开设网上直播、在线访谈、政风行风、新闻发布会等视频栏目,做好宣传和解疑释惑的同时引导舆论。通过领导信箱、公众监督、寒山闻钟市民论坛等渠道,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今年各类领导信箱共计收到16120封来信,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公众监督栏目共计收到咨询投诉建议等各类来帖11699个,均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寒山闻钟市民论坛共发布主题帖103660条,均在3天以内处理。

  四是不断推广新技术的应用。不断加强对网站自身的技术优化改造,加强移动终端建设、内部搜索优化和无障碍建设,方便用户从政府网站获取信息服务。同时,充分利用成熟的互联网平台,包括微博、微信、公共搜索等,加强网站资源的对外宣传和推广。“中国苏州”自2009年以来,先后开通了手机WAP、移动APP客户端等移动应用,可以实现移动在线办事、咨询、投诉等功能。“苏州发布”的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也先后上线运行,及时发布和推送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咨询情况

  2014年度,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 “依申请公开”栏目和其它渠道,共收到并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4009件,其中市政府本级处理265件。市政府通过“中国苏州”政府网站受理“市长信箱”来信4640条,按时办结率为99.5%。

  一是做好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进一步健全政府系统新闻发言人队伍,开展新闻发言人及助理培训。积极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全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及助理培训。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了市级公益性骨灰堂启用、2014第六届国际精英周、第十七届东方水城中国苏州国际旅游节等新闻发布会,邀请了苏州日报、苏州广电总台等本地主流媒体,以及人民日报等驻苏媒体参加,取得了良好的新闻宣传效果。

  二是妥善安排市政府及市政府领导各类政务活动的新闻报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求,精简会议活动报道,简化市领导同志活动报道。在安排对主要领导政务活动的报道时,随行记者人数、用车等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实行发稿前审稿制度,及时指导、纠正记者撰写稿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控制其他政务新闻报道,改进了新闻报道方式方法,切实加强了市政府新闻报道的统筹协调。

  三是加强对各市、区政府及政府部门新闻发布工作的业务指导,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或帮助邀请高校老师前往市民政局、常熟市政府举办多场新闻发言人培训。

  三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一方面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避免行政复议、诉讼,另一方面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包括准备材料、出庭应诉等。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今年以来,因申请人不服依申请回复引起的针对市政府本级的行政复议8起、行政诉讼8起、上诉案件1起。省政府法制办对8起复议全部予以维持;8起行政诉讼案件中,维持的6起,被判重新作出回复的2起,1起上诉案件,省高院维持市中院判决。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2014年度,市政府本级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与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与苏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全市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少,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数量,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建设,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加强与公民信息需求的对接,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大力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信息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加强队伍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证。加强调查研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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