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期限根据见习岗位要求,原则上不低于3个月,不超过12个月。
在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学员因个人原因可提出中止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基地因见习学员违反规章制度且经教育无效也可提出中止就业见习,双方需协商一致后,方可中止就业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