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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 2016-10-10 15:00 来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 访问量: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以公开促落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将公开透明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确保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改革举措落地生效。以公开促规范。着力推进公开事项的清单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方式、时限、程序,规范各行政机关的行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以公开促服务。适应公众的期待和需求,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以公开促廉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众通过事前了解、事中参与、事后监督等多种手段规制行政权力,促进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透明程度达到新的水平,政务活动更为开放,公众参与和监督显著增强,政府工作的效率与能力明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政务公开体系建设基本完善。政务公开成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实现全公开,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公开制度更加完备,政务公开平台体系更加完善。

——政府数据开放取得较大进展。2017年底前,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2018年底前,实现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全覆盖,建成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

——“互联网+政务服务”更具成效。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的新型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实体政务服务和虚拟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网络支付、物流、社会信用等配套服务基本完善,全省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线解决”初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可在网上办理。

——公众参与实效显著增强。在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推动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度,公众参与决策、执行和监督成为常态,全省公共服务热线体系更加完善,政民互动渠道更加畅通,热线服务公众满意率95%以上。

二、工作任务

(四)推进决策公开。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由县级以上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特别是涉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事项,在决策前要进行民意调查。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每年邀请有关代表列席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原则上不少于3次。

(五)推进执行公开。各级政府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制定本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确定年度考核指标、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和监督方式,并向社会公布。原则上每季度公开1次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进展落实情况,明确改进举措,确保执行到位。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督查专栏,及时公开督查重点、督查行动、整改落实、问责及奖惩情况。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逐步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监督全覆盖。

(六)推进管理公开。在全面公开省、市、县(市、区)“五清单一目录”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基础上,做好全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工作,并实施清单动态调整。推进全省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率先建立权力清单江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级政府要根据各自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自由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加快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全省统一规范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等,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产生,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七)推进服务公开。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平台生态圈,打造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线解决”。全面清理规范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中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管理服务事项,形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布。以群众为中心,制定人性化、个性化、集成化政务服务流程,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评价、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平台,主动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信息。制定出台全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意见,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热、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通讯、金融、文化、体育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

(八)推进结果公开。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事项落实情况,特别是经济领域改革举措和教育、医疗、养老领域改革的落实结果,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推动重大决策督查和绩效考核结果公开,注重运用审计评估、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决策落实情况和工作实效,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三、主要举措

(九)建立政务公开制度。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力争用3年时间,把政务公开领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确立起来。对政务公开进行制度设计,制定出台《江苏省政务公开办法》。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制度,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省政府、各设区市政府于每年3月31日前,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本级政府、部门以及所辖地区的年度报告。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完善统计指标,加强统计培训。组建政务公开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解读机制。在政务公开领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探索建立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推动相关部门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员制度,引入社会力量对政务公开实施第三方监督。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对依法应当保密的,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十)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把抓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作为重点,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四大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有关牵头部门要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出台相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或办法,制定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规范,确保信息公开覆盖重点领域工作全流程。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参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努力率先取得突破。要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总体目标,每年排出本系统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定任务、定措施、定分工、定考核,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把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推向深入。

(十一)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树立“透明、参与、协作”的开放政府理念,加大政务开放参与力度。加强政策预期管理和前瞻性引导,提高透明度,阐明政策目的和涵义,使群众了解政府实际工作。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建立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清单,制定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实施数据开放计划,建成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按照“增量先行”的方式,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推动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释放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推动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研究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让公众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参与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和执行监督。加快全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体系建设,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政策大讲堂、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公众参与和监督。

(十二)推动政务公开创新。适应信息技术革命催生的社会舆论生态和政府行政环境的深刻变化,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手段,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开展公开试点,选择1-2个设区市和省级部门,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实施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公众参与等示范试点,以点带面,引领带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公开方式,善于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手段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灵活传递政务信息,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打造新型公开平台,把移动互联网作为助力政务公开的重要媒介,扩大信息传播,加强即时互动,开展在线办理和意见反馈,增强用户体验。

(十三)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把握互联网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趋势、新要求,积极运用政务公开资源和手段,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水平。强化政策解读。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出台后,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媒体和政府网站发布。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各设区市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强化舆情回应。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表明立场态度,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在6小时内进行首次信息发布、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实时发布有关政策、处置情况等信息。要切实做好由热点事件引发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前做好预案,依法依规稳妥答复。强化信息发布。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其他平台发布的信息,原则上要在政府门户网站转载、留存、备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之间,以及政府门户网站与地方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应在24小时内转载链接,形成传播合力。

四、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一位政府领导分管,列入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政府办公室(厅)。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公室(厅)是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组建政务公开专门机构,整合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解读回应等方面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传播渠道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要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十五)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以及地区绩效考核,加大分值权重,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地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项督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每年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督查不少于1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褒奖;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六)加强教育培训。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的培训,增强党员干部公开意识,提高公开素养和能力。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全省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每2年轮训一遍。出台相应办法,鼓励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教育主管部门要鼓励高等学校开设政务公开课程,增设政务公开研究方向,培养政务公开方面专门人才,为政务公开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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