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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苏州市职业病防治和工伤预防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卫健职健〔2023〕18号

时间: 2023-09-04 11:59 来源: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量:


各市、区卫生健康委(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市第五人民医院,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有效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苏州市职业病防治和工伤预防技能竞赛活动

现将《2023年苏州市职业病防治和工伤预防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总工会             

2023828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3年苏州市职业病防治和工伤预防

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目的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和工伤预防技能竞赛,促进用人单位履行法律赋予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促使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进一步熟悉职业病防治与工伤预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学习正确配备、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等相关职业健康知识,提升职业病防范意识和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二、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主办,市疾控中心、市第五人民医院协办。竞赛成立组委会,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工作,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谢兴潜副主任、市人社局洪伟芳副局长、市总工会吴洪斌副主席担任,成员由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市社保中心、市疾控中心、市第五人民医院主要领导担任组委会办公室(附件1)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组织、宣传及实施工作。

三、参赛范围与组队要求

(一)参赛范围

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                        

(二)组队要求

姑苏区组织1支参赛队,常熟市、太仓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组织2支参赛队,张家港市、昆山市各组织3支参赛队。每支参赛队由3名成员组成,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第二产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的一线劳动者各1。各地另派领队1名、联络员1名,领队由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业健康分管领导担任,联络人由职业健康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参赛人员要求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勤政廉洁,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熟悉职业卫生和工伤预防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相关学科知识;

4.未参加过2022苏州市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知识技能竞赛

5.所在单位近5年来未发生过职业卫生违法案件。

四、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主要对参赛者的知识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展示、自救互救技能比赛等方面进行公开评比,涉及: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工伤预防知识;3.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4.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等;5.心肺复苏应急救治操作。

五、竞赛形式

竞赛分个人竞赛和团体竞赛。

(一)个人竞赛。包括理论笔试、工作能力展示、自救互救技能比赛。笔试统一进行,题型多样,由专家组打分。笔试排名前25名(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一线劳动者各占一定比例)的选手进入工作能力展示和自救互救技能比赛环节。工作能力展示围绕日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经验、亮点及体会,自选主题进行PPT演讲(限时5分钟);自救互救技能比赛采取心肺复苏应急救治操作,现场操作完成后,专家可现场提问,根据回答情况以及现场演示情况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分。

(二)团体竞赛。各参赛队队员个人竞赛笔试总得分之和排名前8位的队伍进入团体竞赛。团体竞赛分为团队必答题、团队抢答题两个环节。

六、竞赛计分

个人竞赛总成绩为笔试、工作能力展示、自救互救技能比赛三部分成绩之和,其中笔试成绩占45%,工作能力展示占35%,自救互救技能比赛占20%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团体竞赛总成绩为团队必答题与团队抢答题积分之和。

个人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工作能力展示、自救互救技能比赛得分高低,产生排名在前的参赛选手;团体竞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现场抢答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参赛队。

七、竞赛奖项

(一)个人奖项

按照个人竞赛总成绩进行排名,评出个人奖项若干。综合排名第一的参赛者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按程序申报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按照个人竞赛总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排名前25的参赛者分别获得特、一、二、三等奖。

(二)团体奖项

根据团体竞赛总成绩,评出团体奖项若干,同时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

八、竞赛纪律

(一)专家组成员或评委不得对外泄露比赛题目,如发现有违反比赛纪律或严重违纪行为,组委会取消其专家组成员或评委资格。

(二)选手须遵守竞赛规则,杜绝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被取消竞赛资格的选手成绩不计算团体成绩和个人成绩。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赛原则,进行初赛选拔,组织优胜者参加市级决赛,2023930日前将本地区参加竞赛的回执(附件2)报至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各主办及协办单位要认真做好竞赛活动策划,在组织动员、宣传引导、环节保障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

(二)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各地要以竞赛活动为契机,激励广大用人单位提高思想认识,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切实提高职业卫生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升广大劳动者职业病防治和工伤预防知识水平,提高防治意识,促进我市职业病防治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多渠道、全方位进行职业病防治和工伤预防知识技能竞赛的系列宣传,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附件:1.苏州市职业病防治和工伤预防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2.苏州市职业病防治和工伤预防技能竞赛参赛回执


附件1

苏州市职业病防治和工伤预防技能竞赛

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任:潘红英    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处长

副主任:孙利明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处长

顾咏梅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市社保中心副主任

员:    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副处长

李银玲    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科员

王海燕    市第五人民医院副院长

   市第五人民医院职业病诊断办公室主任

朱昆鹏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姚建华    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科科长


附件2

苏州市职业病防治和工伤预防技能竞赛参赛回执

参赛市(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所在单位

人员类别(填是或/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单位负责人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领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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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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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赛

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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