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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老年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苏卫健基层〔2020〕7号

时间: 2020-05-29 09:24 来源: 访问量:

各区卫生健康委(社会事业局)、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各定点体检医疗机构:

自2006年开始,我市开展了老年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多次获得“市十大民心工程”荣誉。根据苏府〔2005〕133号、苏府办〔2006〕45号文件精神和2020年的工作安排,今年将组织实施第七轮65周岁以上老年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为全面完成本年度的体检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1.1955年1月1日前出生,具有姑苏区户籍的老年居民;以上时间出生具有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户籍,且参加苏州市医保的老年居民。

2.2019年因故没有参加体检的60-65周岁老年居民的上述对象(不含已作过安排,主动放弃体检的老年居民)。

二、登记地点和时间

具有姑苏区户籍的老年居民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主动到常住地所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名登记。

具有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户籍,且参加苏州市区医保的老年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医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名登记。

登记时间为5月25日至7月20日,对超过登记时间的老年居民不再进行补登记。

三、体检要求和时间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市卫健委安排的体检时间,向老年居民发放体检手册。老年居民凭体检手册和身份证,建议在家属的陪同下,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院接受体检。

老年居民的健康体检自8月开始,至本年度11月底前结束。

四、体检项目

根据苏府办〔2006〕45号、苏卫社〔2007〕3号文件规定,体检项目确定如下:

1.体格检查(含内外妇五官等科的常规检查;妇科检查应知情同意,如不同意应注明);

2.心电图;

3.数字化摄影CR(摄片留号)、DR或普通胸片;

4.B超(肝、胆、脾、双肾);

5.尿常规;

6.粪便隐血试验;

7.血常规自动分析;

8.血生化(体检组套: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血糖、肌酐、尿酸)。

五、定点体检医疗机构

根据往年体检要求及体检机构工作量等情况,今年的体检任务涉及到姑苏区和工业园区,体检机构具体为:苏州市立医院(北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O四医院、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医院、姑苏区白洋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姑苏区虎丘街道留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姑苏区金阊街道彩香一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姑苏区金阊街道白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姑苏区沧浪街道三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姑苏区吴门桥街道南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姑苏区吴门桥街道润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姑苏区双塔街道横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姑苏区平江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姑苏区平江街道娄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姑苏区吴门桥街道沧浪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中区、相城区和高新区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对体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应高度重视老年居民的体检工作,对老年居民实施免费健康体检,是让老年人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老年居民的免费健康体检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内在需要,更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展示其服务能力的一次机会。由于参加体检的对象均是老年居民,且从2012年开始由原来的每三年体检一次改为每二年一次,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定一名联络员同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专门联系和沟通,并做好相应的政策解读和登记准备工作

(二)广泛宣传,确保健康体检工作有序进行

1.做好宣传发动,尽量使每个老年人能享受到免费健康体检。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把“2020年度苏州市区第七轮65周岁以上老年居民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宣传材料”通过社区分发到每位老年居民的家庭,做到资料到户,宣传到人;把“2020年度苏州市区第七轮65周岁以上老年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公告”张贴到每个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相关公共场所。对每位上门咨询的老年人要详细告知其相应的政策,做到热情周到,使每位老年居民均能体察到政府的关怀。

2.妥善安排报名登记,力争做到应检尽检。报名者信息通过体检信息系统采集,市卫健委按系统确认的名单下发《2020年度苏州市区非社会化管理老年居民健康体检服务手册》(以下简称《体检手册》)。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及时把《体检手册》发放到老年居民手中。老年居民持《体检手册》、本人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对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日期进行体检的,应与原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重新预约体检日期,为掌握老年居民的健康状况,老年居民体检率应达到85%。

3.保持信息通畅,做好相关咨询。负责老年居民登记报名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保持咨询电话的畅通,咨询服务热情周到,对政策规定的解释细致耐心,并做好相应的咨询记录。

(三)强化服务,为老年居民积极提供健康后续管理

1.加强检查督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老年居民体检工作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耐心细致服务,体检期间应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引导工作,防止出现意外。

2.做好体检报告的移交和签交。体检机构在体检结束后30天内完成体检报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及时同体检机构进行交接,交接完成后应及时将体检报告移交给相应的老年居民,并在移交的同时对体检结果进行相应的体检报告解读。在体检过程中,如接到体检机构发现的体检结果指标危机值通知时,应及时通知体检对象或家属并作好记录,避免延误治疗。

3.及时做好体检信息的录入工作。老年人健康体检信息资料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重要内容,各体检机构应及时将老年居民健康体检信息资料上传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并及时更新至居民健康档案中,并针对体检结果进行相应的后续健康管理工作。

4.严守职业道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尊重和保护受检人员的隐私,未经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外传体检结果或擅自将体检结果提供给其他部门或个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四)统筹兼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工作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各定点体检医疗机构要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下,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优化服务流程,切实加强内部感染防控,加强环境的清洁消毒处置,做好环境通风管理,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避免交叉感染。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在体检中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并指导老年人做好个人防护。体检期间出现异常症状者,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和诊治。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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