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完善我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建立健全我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深化“政银担”合作,完善担保服务举措,着力破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是坚持为农服务定位。《意见》专注“三农”,秉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继续瞄准农业农村相关经营主体融资贷款需求,优化信贷担保服务,推进财政金融融合,助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是拓宽担保服务内容。《意见》在原有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服务对象的基础上,扩展服务对象范围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贷款用途更加细化,进一步覆盖共享农庄、乡村休闲旅游等农业新产业、新业态。
三是降低担保项目费率。坚持强农为农服务宗旨,把握政策性担保的定位,科学合理确定优惠担保费率。市农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从原“不超过1%”降至“不超过0.8%”,其中,从事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蔬等农业第一产业担保费率更降至“不超过0.5%”。
四是优化风险分担比例。市级财政对政策性业务产生的代偿损失按20%的比例进行分担,分担代偿损失总额以风险补偿资金实际余额为限。市农担保公司加强与银行间合作,参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完善银担风险分担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