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市各类垃圾排放量迅速增加,对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布局、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和运行环保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苏州市财政局按照公益类财政承担、市场类市场化运作、完全市场化有困难的财政支持引导原则,助力垃圾处置长效管理。
一、推动垃圾处理市场化。在垃圾资源化处理过程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置项目能获取一定的收益,对企业有一定的吸引力,应予以鼓励和推动。苏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将拆除老旧生产线,新建高标准焚烧线,建设惠民设施;七子山餐厨厂提标改造项目将建成投运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这两个提标改造项目涉及资金30多亿元,均为企业自筹。
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产量大,处置技术成熟,处置主体明确,便于就地就近处理。为禁止该类垃圾进入七子山生活垃圾终端设施处置,市、区财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原则,对姑苏区完成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农贸市场,给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2021年,已安排建设补贴2700万元,其中市级1890万元。
三、建立区域环境补偿制度。为缓解苏州市生活垃圾处置压力,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按照“谁受益、谁付费、谁污染、谁付费”的总体要求,市区运往七子山处置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费用和区域环境补偿费用由垃圾所属区级财政资金分别承担,其中姑苏区由市级财政资金承担。2020年度,市级、吴中区、相城区、园区、高新区共承担终端处置费用2.16亿元和区域环境补偿费用1.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