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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司法局:深化诉调对接 推动纠纷多元化解

时间: 2024-07-01 17:50 来源: 苏州市司法局 访问量:

近年来,姑苏区司法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积极对接姑苏区人民法院,深化诉与调的联动共建,努力推动诉前调解范围进一步扩大,解纷方式进一步丰富,解纷质效进一步提升。2023年以来,派驻姑苏区人民法院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共调解诉前分流案件3350件,调解成功1458件,调解成功率达43.5%。

完善对接机制 增强调解组织解纷能力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诉调对接工作联络小组,联络小组由区司法局基层工作处的分管领导、基层工作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基层工作处安排专人负责与姑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系诉调对接工作日常事务。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与姑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召开联席会议,研讨诉前解纷力量配备、调解员跟班实训、诉调对接程序衔接和派驻调解员工作保障以及数据统计、分析研判等事项。

推进调解员法官互动“零距离”。定期对街道、社区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依托姑苏区人民法院“金阊有枫桥”“姑法·行”品牌夜校,打造“法官说法”“调解课堂”,让调解员与“法官导师团”同堂,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和调解理论、策略,助力矛盾纠纷基层发现、社区化解。

落实“一号响应”机制。在辖区8个街道司法所建立“融诉驿站”,并遴选具有代表性的社区建立“共享法庭”,实现“融诉驿站”和“共享法庭”街道全覆盖。指导街道和社区调解组织充分应用“一号响应”法官指导专线、“融诉驿站”远程指导功能,畅通调解员与法官线上交流渠道。组织各司法所定期主动收集街道、社区调解常见疑难法律问题,专人对接法官。在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前,通过“法官指导专线”,及时与对接法官沟通研讨,实现“一案一指导”,为纠纷化解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落实调解优先 强化诉与调相互赋能

延伸多元解纷触角。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融入产业园、景区、学校和行业商会等领域,打造古街水巷间的“调解驿站”、百姓家门口的“人民法庭”。在虎丘婚纱城设立“婚纱产业园调解室”,山塘街设立“景区调解室”,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校园矛盾纠纷调解室”,指导苏州市典当拍卖投资业商会和苏州市汽配维修业商会建立商会人民调解组织,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阵地,将各领域各行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完善诉调对接流程。按照“群众点单、法院委派、联合化解”的流程,对法院委派、委托调解的案件和通过“微解纷”“苏解纷”平台分流的案件,及时分流到各调解组织进行调处,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调解结果反馈给法院。充分发挥法院“示范裁判+特邀调解”以判促调的优势,将八类常见民商事诉讼案件和小型群体性纠纷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在街道、社区层面。

常态化开展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探索在部分民商事纠纷中引入律师参与中立评估机制,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更多纠纷解决方式。先后遴选86名中立评估员纳入中立评估员库,对适合中立评估的纠纷,组织中立评估员通过评估、听证等方式,对纠纷处理进行法律分析评估,出具评估意见,引导当事人对纠纷解决形成理性预期,促成纠纷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提升诉前调解成功率。近三年,共开展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986件,进一步扩大了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范围。

专线快捷司法确认。在司法所设立司法确认中心,对符合司法确认范围的调解协议及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并协助开通司法确认专线快捷通道,防止矛盾回流,实现诉前调解数量、化解成功率和万人起诉率“两升一降”。2023年以来,依托姑苏区人民法院对584件调解案件进行司法确认,有效促成纠纷实质性化解。

整合各方力量 集聚纠纷化解合力

用好专业调解力量化解基层纠纷。借助“社情民意联系日”、政法干警参与基层治理服务和“三官两师一员”进社区机制,整合下沉社区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专业调解力量,联合社区调解员、网格员和公证员,指导或参与社区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物业纠纷和信访矛盾纠纷等基层常见矛盾纠纷调解,推动矛盾不上交。

探索社会调解组织参与商事纠纷调解。依托区律师协会设立民办非企业性质社会调解组织姑苏区律合调解中心,鼓励、支持该社会调解组织参与姑苏区人民法院商事纠纷诉前调解。目前,该社会调解组织已被姑苏区人民法院引入并派驻区矛调中心参与商事纠纷调解。今年以来,共成功化解各类商事纠纷367件,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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