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携手推动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王燕枫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近期取得的进展和2024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各参会单位结合工作职责介绍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对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从“单打独斗”转向“联动协调”的良好趋势进行了充分肯定,对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并对新形势下做好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一是加强统筹协作。生态环境部门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主力军,要走在前做示范,加强统筹协作,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重视线索筛查。线索筛查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关键环节。负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能的各部门、机构要根据任务分工,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明确的十个重点渠道,全面、充分开展线索筛查。三是聚焦重点案件。各部门、机构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对地方业务条线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指导,通过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等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要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应赔尽赔,实现闭环管理。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江苏海事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