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环境要素配置改革,编制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优化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至2月27日,电子邮箱:zhc@hbj.suzhou.gov.cn;联系电话0512-68358663。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优化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4日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3-02-14 14:48 访问量: |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环境要素配置改革,编制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优化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至2月27日,电子邮箱:zhc@hbj.suzhou.gov.cn;联系电话0512-68358663。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优化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