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深入落实治污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压降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环境法律风险,实现稳健绿色发展,我局将原“苏州市企业环保自检自纠管理平台”升级并更名为“苏州市企业环保自查自纠服务平台”,并同时配套拟定了《苏州市企业环保自查自纠服务平台应用激励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针对《苏州市企业环保自查自纠服务平台应用激励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征求意见后的修改稿进行三次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联系电话0512-65221697。
苏州市企业环保自查自纠服务平台应用激励措施(第三次征求意见)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