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5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2-53595087 邮 箱:tchjyxpjk@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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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萨轲精密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新建精密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4〕85第95号 | 2024年8月5日 |
2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伟世能科(苏州)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塑料制品生产及模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4〕85第96号 | 2024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