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苏州市优瑞包装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塑料制品项目 |
江苏省张家港市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通运南路35号 |
苏州市优瑞包装有限公司 |
苏州新创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通运南路35号,投资650万元,租用张家港市恒安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从事乳液泵头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乳液泵头800吨。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8米高排气筒(P1、P2)排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
无 |
2 |
高性能绿色新型石塑板材扩建项目 |
张家港市乐余镇常余路8号 |
江苏九家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苏州初点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乐余镇常余路8号D栋,购置厂房面积22200平方米,新增相应设备,主要从事新型石塑板材生产,该项目建成后,年产绿色新型石塑板材400万张。 |
1.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 本项目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3、P4)排放,修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5、P6)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7、P8)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 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 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3 |
理发剪刀生产搬迁项目 |
张家港市大新镇海坝路(金海岸工业园5幢4楼) |
张家港炫宇真空科技有限公司 |
大一安全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大新镇新芳路18号,租用厂房建筑面积1611.5平方米,为搬迁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添置相应生产设备及设施,建成后保持全厂产能不变,年产理发剪刀300万把。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浓水与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喷砂研磨废气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排放,以上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