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建SMA微丝、SMA弹簧生产基地项目 |
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五棵松路 2258号五棵松14号 |
钛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苏州盛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五棵松路2258号五棵松14号,租用厂房面积4104平方米,购置相应设备,主要从事中SMA微丝、SMA弹簧生产,该项目建成后,年产SMA微丝400万米、SMA弹簧200万只。 |
1.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 本项目覆膜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吸风装置吸至烘炉和烘干产生的废气一起进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 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 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2 |
不锈钢无缝管生产制造项目 |
张家港市锦丰镇锦南路科创园郁桥村22幢B21 |
苏州远东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苏州绿之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张家港市锦南路科创园郁桥村22幢B21,租用厂房建筑面积3156.53平方米,为新建项目,总投资258万元,添置相应生产设备及设施,年产不锈钢无缝管200吨。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抛光废气收集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以上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3 |
物料搬运设备生产加工技改项目 |
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五棵松路 |
张家港市乐豪机械有限公司 |
苏州新创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五棵松路,租用全厂厂房建筑面积940平方米,为技改项目,总投资27.6万元,添置相应生产设备及设施,建成后保持全厂产能不变,年产物料搬运设备200台。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抛丸废气密闭收集通过设备自带的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以上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4 |
年产550万套塑料制品搬迁项目 |
张家港市塘桥镇富民中路318号 |
张家港市凯顺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盛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富民中路318号,投资500万元,租用张家港昱梵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689平方米,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塑料制品550万套。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