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初省局部署的《关于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药监办妆[2021]22号)工作要求,我局迅速组织在辖区内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制定苏州市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依计划从2021年3月-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对辖区内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本底排摸;5月-7月,对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8月-9月,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总结经验及做法。
目前,全市已完成第一阶段工作,通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检索、网络巡查及电话联络等方式完成对辖区内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及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情况的初步摸底排查。经排查发现,全市有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2家,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约有3862家,基本为母婴用品店及商场。通过现场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对儿童化妆品经营者现场指导、开展集中约谈、组织法规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法规文件宣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并专门制作了“行政提示书”,对全市商超、母婴用品专卖店和婴幼儿化妆品专营店进行了指导和告知,提升了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全市总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
全市对已摸排到的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与日常走访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漏补缺,完善辖区内儿童化妆品经营监管底数。同时通过检查,严格规范儿童化妆品进货采购、验收、贮存、养护、销售等行为,严厉打击儿童化妆品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305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521家,抽检儿童化妆品34批次,处理各类投诉举报7起,责令整改21家,立案查处8家,查扣(封)涉嫌违法违规化妆品72件。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儿童化妆品经营者未进行索证索票、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二)销售的进口特殊儿童化妆品标签与进口化妆品注册批件不一致、标签存在瑕疵等情况;
(三)销售的进口儿童化妆品注册批件过期;
(四)销售过期儿童化妆品;
(五)销售的进口儿童化妆品无中文标签。
下一步,全市将进一步开展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现场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督促其把好进货关,确保销售的儿童化妆品来源正规合法,保障儿童用妆安全。同时,借助专项工作契机,进一步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履行化妆品管理相关职责,形成良好的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