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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12-29 06:07   访问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2年3月11日至5月17日对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7月20日进行了反馈。在市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组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迅速行动,全面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从严从紧从实抓好整改工作。现将整改以来的落实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经过五个多月的集中整改,巡察组提出的35个问题中,已经整改到位的有14个,剩余21个均已取得明显成效,所有整改措施均按时序进度要求正在稳步推进中。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学思践悟促深化改革的主动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的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构建长三角区域大市场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化高标准市场监管体系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读书调研活动,每位班子成员均明确1项课题开展深入调研并形成理论研究成果,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2)提高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主动性、创造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相关部署要求。推进网络协同监管,深化政企数据对接,开展电子商务平台“贯标工程”,对长三角地区20家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提升平台合规能力和电商平台监管质量。深入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签约商户突破10万家;全市27家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在全国率先推行“厂商一体化”无理由退货,覆盖全国近3万家线下门店;沪苏两地32个品牌1600多家门店实行异地异店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推动吴江打造“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示范区,消费者维权监督站达48个,省、市、区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单位1058家。与中国商飞公司共同组织开展面向航空产业链企业的计量测试技术交流和培训。与复旦大学药学院联合开展技术研究合作,启动“沪苏药检人才共育、科研共促”项目。张家港市“长三角冶金行业质量提升示范试点”项目在全省首个通过验收。吴江两项团体标准被采信为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出台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执法协作办法,启动“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建设。

2.关于“以学领航促系统发展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坚持以学领航。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首要内容”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7月份以来,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12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3次,邀请市委党校专家来我局就《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进行专题辅导。以学领航促进业务工作发展效果初显,推动市政府办在省内率先出台推进绿色认证工作实施意见,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修订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并由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

(2)强化督查考核。修订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细则,将理论学习纳入考核项目。督促各事业单位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目前11个下属事业单位均已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并认真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局上下营造了重学习、善学习的浓厚氛围。市计量测试院把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院务会的第一议题和对院各部门年终考核指标,7月以来班子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1次。市药检中心坚决整改,强化理论学习,7月以来班子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3次,党总支认真组织开展党史专题学习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参加了8月份支部书记培训班,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对中心各科室目标绩效考核,组织开展了全员政治理论测试。

(3)加强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支部书记政治理论学习,组织支部书记参加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扎实开展局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专项提升行动,印发了《关于在市市场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开展基层党建专项提升行动的工作方案》,所有事业单位党组织列出了问题自查清单,机关党委撰写了8篇综合研判报告。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开展第二期淬炼工程,组织参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的苏州实践和廉政书画展。

3.关于“党组班子成员融合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优化领导分工。单位主要领导调整到位后,及时印发了《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重新明确党组班子成员和其他局领导分工。根据综合执法改革等文件要求,调整部分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综合保障、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下一步,将根据局领导人员调整和实际工作需要,持续优化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工。

(2)凝聚工作合力。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统筹安排市场监管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的分工合作,明确淬炼工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级机关综合考核、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头负责或挂钩联系领导,加强领导班子的沟通协作,实现分工不分家、打通促融合、协作成一体,相关工作均在推进过程中。明确下属检验检测单位机构改革、外卖配送行业党建等工作牵头分管领导,其他分管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协同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4.关于“党组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等要求。 

(2)规范党组会议规程。要求凡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分管领导和主要责任处室要经过深入调研、充分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单位)意见,形成可行性方案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会议议事的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党组会会议记录,经党组书记签字确认后,按照规定存档备查,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

5.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完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压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2)开展专题研究。组织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及时总结、分析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全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9月起在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开展为期半年的基层党建专项提升行动,通过“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完成一次综合研判、抓好一次集中整改、推进一次专项督查、形成一批长效机制”活动,确保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理念。明确要求局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建立定期督查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将理论学习纳入对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项目,加大考核权重,为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思想防线。

(3)加强舆情监测。开展舆情监测工作,每月编发舆情简报,重要时间节点每日印发舆情日报,督促板块收集舆情信息,做好舆情监测与预警工作。加强对市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网站和新媒体的抽查检查,目前对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加强对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做好舆情常态化监测、及早预警、妥善处置的同时,加强与省局、市委网信办的沟通联系,第一时间处置相关舆情。

(4)提升网络安全水平。根据局领导分工调整和网络安全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区两级建立市场监管系统首席数据官制度,加强数据安全管控,为数据安全保障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印发《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职责与分工。多次组织召开网络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判网络安全形势、警示约谈突出问题、落实推进安全举措。认真做好“网安2022”苏州行动期间市场监管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网络安全防护,制定了《党的二十大网络安全保障专项应急预案》,并统筹安排值班值守。对市局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网络安全大检查,落实市局下属事业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责任,掌握网络安全现状,发现网络安全风险、漏洞隐患等突出问题,并加以整改,提高下属事业单位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通过日常设备巡检、安全技术检测、风险态势感知等方式,强化日志审计和风险信息研判,实现多方位感知和有效防护。今年以来,市局在用信息系统已实现等保备案全覆盖,本年度共组织开展11次网络安全巡检工作,针对自建信息系统进行月度漏洞扫描,网络攻击均未成功,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6.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切实加大助企纾困工作力度。一方面,强化政策帮扶。在前期出台助企纾困措施的基础上,8月份,我局牵头召开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并由市政府办转发《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提升准入服务水平、助力提升竞争力、降低成本负担、加大服务供给、推进扶持政策落实五个方面出台22条政策措施,同时开展苏州市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三送”(送政策、送服务、送指导)活动,将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做细做实。牵头制定《苏州市推进开便利店“一件事”工作方案》,并以常熟为试点,深入推进。局领导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走访调研,畅通12315热线、局官网、局微信号等渠道,搭建常态化政企沟通平台,整理发布助企纾困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积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出“免罚轻罚”清单3.0版《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涉企“免罚轻罚”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指导意见》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另一方面,强化技术帮扶。继续为辖区内医药企业的进口注册检验的方法学验证、标准复核等技术服务,帮助医药企业完善注册资料,缩短其药品上市申报时间。新完成13个品种的进口注册检验(进口标准复核)。开展“实验室开放日”、绿色纺织品及GRS认证宣贯培训会、质量安全“进校园”“进企业”等一系列便民科普活动。全市共组成计量技术服务队41个,参加计量技术服务专家362人次,走访调研企业590家,发放调查问卷729份,发放宣传资料2337册,开展座谈498人次,开展培训1087人次,开放实验室23个,共享仪器设备81台套,帮助企业解决计量问题165个,建立计量标准90项,帮助企业具备测量管理体系评审条件92家。因疫情原因暂停的“计量惠民”和“民生计量”工程也于6月全面开展,目前健康计量惠民已走进85个社区,为居民免费检校血压计6312台,为农贸市场免费检定电子计价秤8954台,免费检定加油站的加油机6087台,停车场验证停车计时收费装置200家。为纺织服装企业提供3000批次的委托检验检验检测服务。

(2)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一是推动省药监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赋权后的有效运行。省药监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自运行以来,截至11月30日,已开展便民服务受理事项1773件,便民服务办理事项88件,医疗器械审评164件,药械检查9件,共1932件,为我市医药企业办理各类审批核查事项提供了更大便利。二是增设“生物医药产业”标准文献专题。在“苏州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开设“生物医药产业”标准文献专题,并完成专题数据更新,满足生物医药产业标准检索需求。三是加强国家级检查员实训基地建设。继8月份苏州实训基地举办完成首期国家级化妆品检查员培训班之后,11月底之前举办完成了2期国家级医疗器械检查员实训班,一方面为全国打造高水平药械监管教育培训体系作贡献的同时,另一方那面也为本地企业带来了更多学习沟通的机会,实现“双赢”。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服务和保护。与工业园区管委会、牛津大学科技创新(苏州)中心三方共建苏州市生物医药知识产权概念验证中心,帮助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初创公司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引导创新主体以价值实现为导向,开展高价值专利研发布局,建立规范可持续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和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累计支持10家生物医药企业获省、市两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立项支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发展话语权。五是积极搭建临床试验资源平台。持续推动本地医药企业与重点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合作,打通产业发展堵点,补齐药物临床试验资源不足短板。联合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召开苏州市临床试验项目对接会,发挥多部门职能优势,为供需双方搭建交流合作桥梁,统筹组织协调推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

(3)搭建全链条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已高分通过省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项目验收的现场答辩,该模式获得省局高度肯定。组织承办苏州丝绸品质认证培训辅导,为多家丝绸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参加“苏州丝绸2022”博览会,为获得丝绸认证企业授牌。《苏式传统文化吴罗(提花罗)制作技艺传承指南》《苏式传统文化苏绣技艺与文化传承指南》等地方标准正在抓紧制定中。为常熟市家居服行业质量提升行动提供技术帮扶,助力提升家居服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省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走访相关纳米企业18家,辅导企业申报地方标准1项,并通过推荐方式,帮助企业形成国家标准草案1项。辅助相关纳米企业申报2022年江苏省标准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服务业试点项目,并获省局立项。辅助苏州企业申报纳米领域国家标准2项。积极开展纳米产业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省纳米产业计量中心自建成以来,已服务苏州市及长三角地区纳米产业相关企业200余家,协助企业、科研院所解决设备量值溯源、关键参数测量及设备验收相关难题320多次。

(4)加大初创型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服务力度。市质标院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苏州大学等大院大所和高校科研机构,在知识管理、工业数据、碳排放管理等领域合作共建16个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站,提升服务力度。探索“标准+认证”服务模式,新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规范和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两个认证项目,强化标准的实施应用。市药检中心与多家医药企业就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技术交流,组织企业人员参观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与相关企业开展技术交流,组织开展技术交流研讨会、专题沙龙讲座、行业人才培训等活动,推进专业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制定《设施和环境条件控制程序》等多份程序文件、指导书等,免费提供给初创型生物实验室,为其安全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提供借鉴。

(5)提高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水平。市质标院成为省内首家具有商品二维码检测资格的技术机构,条码检测量全省领先;加快推进标准化创新综合体建设,与国家标准馆合作谋划共建“苏州数字标准馆”,经国家标准审评中心同意启动建设“国际标准服务站(长三角)”。市药检中心已在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心简介,发放宣传册,加强中心检测能力和业务范围的宣传。为82家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为1家企业提供三个品种生物制品无菌检查方法验证技术服务及平皿微生物鉴定服务;为4家企业提供方法开发或验证服务,为2家企业提供了毛细管电泳技术服务和细菌内毒素方法开发服务,与2家企业签订长期委托检测服务协议。市质检院和食检中心中标江苏省市场监管局54种产品共计1339批次的省级定期监督抽查和合格率统计任务,中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种产品435批次的国家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任务。下半年累计为59家企业的133批次委托检验任务提供加急服务。市计量测试院完成ATP荧光检测仪校准装置、血氧饱和度模拟仪校准装置的计量能力建设,服务多家医疗器械企业。上述两项项目已经通过CNAS评审。

7.关于“实现质量强市、推动品牌发展步伐不快”问题的整改。

(1)提升质量发展水平。进一步做好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积极推荐我市企业申报2022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目前,吴江变压器有限公司荣获省长质量奖,另有2家企业获省长质量奖提名奖。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质量品牌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库建设工作的通知》,遴选一批符合发展方向、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培育对象入库。举办市重点企业质量标准品牌论坛。完成2022年苏州市质量奖评定工作,105家组织获评,获奖数再创历史新高。完成2022年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5家市长质量奖和13家市质量管理优秀奖拟获奖企业已完成社会公示。进一步强化质量品牌企业宣传推广,联合苏州广电、苏州日报等媒体通过集中视频报道、设立报刊专区等形式持续对以消费品为主体的“江苏精品”“苏州制造”获证产品开展宣传推广。举办2022年苏州市“质量月”主题活动,集中表彰发布市质量奖、“苏州制造”品牌认证企业产品等一大批苏州质量品牌企业。“质量月”期间在苏州日报设立“走进质量标杆,领略品牌风采”专栏,对我市多家优秀质量品牌企业进行重点宣传,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与社会知晓度。

(2)推进“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高效完成第三批“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工作,54个企业产品获认证。目前,全市已有105个企业产品获“苏州制造”品牌认证,提前一年完成“苏州制造”品牌认证三年目标任务。会同市工信局启动第四批“苏州制造”品牌认证企业产品培育工作,同步开展“苏州制造”品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试点。认真做好“江苏精品”认证工作,11个企业产品获2022年第一批“江苏精品”认证,其中2个为“苏州制造”品牌认证企业产品。15家“苏州制造”品牌国际认证联盟成员机构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苏州制造”品牌认证收费标准。

(3)建强质量基础设施。围绕数字苏州标准化建设,推动市政府办出台《数字苏州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数字苏州标准化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发布了《数字苏州标准体系建设指南》1.0版,初步构建数字苏州标准体系。推动各有关部门开展系列标准研制,今年已正式发布数字苏州标准化有关地方标准6项。召开“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会议”,举办标准促进产业发展——《苏州市人工智能标准化发展报告》及《苏州市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发布活动。积极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意见》,出台《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建立谷物水分测定仪计量标准装置获批投入使用。发布全国首个公共机构碳排放领域地方标准《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度苏州市计量标准器具量值比对活动。开展苏州市“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汇聚全市计量资源和力量,聚焦当前中小企业计量需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施“测”服务,走访调研中小企业590家,参与计量技术服务专家362人次,帮助企业具备测量管理体系评审条件92家,帮助解决计量问题165个。加快推进总局科技项目《超微纳米粒子计数用标准物质研制及溯源关键技术研究》,为新型显示、纳米新材料等领域检验检测技术“卡脖子”提供解决方案。启动开展检验检测服务重点产业链专项行动,累计服务工业机器人、纳米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企业734家次,达成检企合作项目142个,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115个。全面调研我市检验检测能力现状,做强基础支撑能力、做优特色拳头项目。加快推进苏州质量基础设施(NQI)基地建设,基地土建部分全部验收,内装工程、智能化工程等正抓紧进行。

8.关于“部门协作联动监管作用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1)切实发挥议事机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加强沟通汇报,及时更新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架构,确保各议事机构正常运行。苏州市质量发展委员会认真做好2022年江苏省质量工作专项考核的准备工作,要求成员单位报送2022年质量工作总体情况、《2022年苏州市质量强市工作要点》《2022年苏州市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2022年江苏省质量工作专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等相关内容。目前已完成省质量工作专项考核自评报告初稿。苏州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积极推进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新型显示等标准体系研究,组织参加人工智能产业标准化有关发布活动,开展2022年度数字苏州标准化建设典型案例的征集评选活动。苏州市疫苗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管理部门联席会议于9月13日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进一步加强市级部门间协调配合,研究做好我市疫苗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落实省食安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出台我市《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的实施方案》。将包保工作作为年度考核重点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要事项,组建专班积极指导各地开展包保工作,计划出台贯彻落实包保工作有关要求的实施意见。起草《2022苏州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按照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考核要求,做好各项指标收尾工作。对各板块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考核,对成员单位开展年度工作评议。苏州市网剑行动联席会议于11月17日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总结今年工作开展情况,交流经验和难点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强调以“网络市场专项监管行动”为抓手,以联席会议为平台,加强联席会议各部门间协调配合,深化跨地域、跨部门和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之间的监管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网络市场监管整体效能。苏州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下发《苏州市整治规范医疗美容行业秩序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合作,有效推进整治规范工作。苏州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印发《苏州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提请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苏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抽查,深入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我市首个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宣传公平竞争政策,弘扬公平竞争文化。苏州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推进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严厉打击震慑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出台《苏州市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统筹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苏州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开展直销企业经销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经营活动,严格防范直销企业变相传销。积极推进全市网络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网络传销萌芽和蔓延。以打传办名义印制宣传册,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筑牢学生法治意识和抵制校园传销能力。苏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组织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暨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推进会”。会上,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和苏州市创建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举行了苏州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揭牌仪式、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签发仪式等活动。

(2)健全数据共享机制。为推进跨部门跨领域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更好地释放数据资源价值,编印发布了包含1518个数据项的首批苏州市场监管数据资源目录。起草了《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总共七章合计三十一条,本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健全体系为保障,以业务需求为导向,以规范流程为重点,以系统平台为支撑的理念,对数据资源的归集、使用、质量治理及安全管理作了具体规定,为依托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成员单位间职责明确、协调有力、顺畅高效、规范安全的数据共享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3)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建立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责任包保制度,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机制,扎实推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地见效,强化食品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以省局召开的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场推进会为契机,督促全市农批市场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三类人”,明确任职要求和岗位职责,指导企业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通过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第三方排查等手段,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训指导。部署开展疫情期间“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抽检,安排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方便食品、饼干、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7大类合计460批次,合格率99.78%;配合发改委等部门做好疫情期间保供稳价工作,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公布价格违法案例。疫情期间,共出动价格监管人员3.5万余人次,检查市场经营主体3.7万余家次,发放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1.2万份,对检查发现涉嫌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立案124起;加强对农贸市场活禽及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监管,对属地农贸市场加强巡查,强化活禽和野生动非法交易监管,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查办违法销售活禽案件8件,都已限期结案,罚款近13万元;组织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计量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对110家农贸市场8954台电子秤进行免费检定,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农贸市场出入口张贴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电话,设置投诉意见箱或者意见本,及时答复处理、解决消费者投诉咨询问题,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9.关于“食品抽检数据把控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1)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数据质量提升行动。落实《2022年苏州市食品安全抽检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通过自查、抽查、互查模式,强化食品抽检承检机构主体责任和任务部署部门管理责任。每月市、县(区)二级开展食品抽检数据质量100%自查,市局对全市117730批次食品抽检数据质量开展100%抽查,组织全市开展抽检工作质量互查活动,组织全市监管部门和承检机构468人开展数据质量提升网络培训。此外还先后组织全市承检机构445名抽样人员能力测评、抽查92份抽检报告原始数据质量、组织30家承检机构开展3个盲样考核,联合认可处对检验合格率高、中标价格低、数据质量抽查问题较多的承检机构开展延伸现场检查6次,全面督促承检机构和任务部署部门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以查促学,数据质量问题发现率较去年明显下降。

(2)加强承检机构管理。一是修订工作规定。依据国家总局省局对承检机构管理的最新要求,结合苏州实际,修订了《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承检机构管理规定(试行)》,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规范、问题导向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二是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承检机构的数据复核,对每个抽检任务抽样方案质量、检验报告时效、所承担任务引起的复检或异议等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全部列入年度综合考核。三是强化能力提升。市本级承检机构100%参与年度食品抽检数据质量提升各项活动中,确保食品抽检工作程序合法、过程可溯、结果可靠,督促承检机构强化内功提升能力。四是现场考核结果共享。按照省局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和延伸检查部署精神,对承检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果省、市、区共享。

10.关于“药品监管力量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优化市局机关药品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配置。通过2022年度公开遴选,招录1名药品专业背景的公务员,市局机关招聘7名公益性岗位,其中2名为药学专业人员,目前均已完成。

(2)加强市药检中心职能与人员配备,强化工作联动。助推市药检中心园区生物制品检测基地的能力建设,分批落实增配40名专业人员,目前正在有序开展中。市药检中心增设化妆品技术核查科,承担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技术核查业务职责,与市局化妆品备案工作形成支持配合。

(3)与省药监局苏州检查分局、园区药品管理中心形成联动共建机制,三方委派专兼职负责人,共同推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高效运行。

(4)整合苏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力量,建立统一储备和使用的专业检查人员库。把提高监管业务能力摆在突出位置,通过线上线下、授课实训等多种方式,精心组织医疗器械监管培训,今年已完成190名医疗器械监管人员的培训,并将培训合格者纳入到市医疗器械检查人员库,通过市局跨区域统一调派开展检查等,在实践中培养了一批骨干检查员。

11.关于“特种设备管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1)扩充全市持证特种设备监管人员数量。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取证考试。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有38人通过特种设备监察人员A证取证考试。下发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管理的通知,并召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专项整治部署会,全面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规范考试行为。11月份组织全市B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考试,各地共有127名人员参考。

(2)深入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加强对特种设备企业的督查检查和监察执法。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并下发《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其中涉及特种设备10个领域54条重点检查内容,指导各市、区深入开展特种设备“百日攻坚”行动。全市共开展特种设备“百日攻坚”专项检查3307家,检查设备6327台,发现问题502条(已整改399条),下达指令书137份。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和元旦、春节假期影响安全生产因素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特点,进行苏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冬季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全力做好冬季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工作。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862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74家,落实隐患整改579条。

(3)发挥苏州市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系统作用。定期下发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察系统工作情况通报,督促各市、区充分利用监察系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全市在岗特种设备监察人员使用率为100%。进一步优化苏州市特种设备企业云平台功能,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指导企业充分利用云平台开展使用登记、开工告知、申请检验、安全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电梯维保无纸化工作,提升电梯智慧监管水平。充分利用“特安码”等叉车智慧系统,提升叉车监管效能。目前全市在常熟市、张家港市、相城等地共推广智慧叉车约1万余台。

(4)加强“96333”电梯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加强电梯应急救援工作保障,组织相关专家重点针对苏州市区电梯维保单位,特别是在前期救援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属地监管部门,进一步督促其提高救援质量。优化“96333”运行机制,实行7*24工作制度,加强话务考核,保障及时接听处置报警电话,8月份热线切回后接通率同比增长明显,对于因占线未第一时间接通的报警电话,座席人员第一时间回拨处置,确保每个报警电话得到及时受理。

12.关于“对网络购物平台产品质量监管存在盲点”问题的整改。

切实加强网络购物平台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严格依照监督抽查工作规范要求,确定重点领域,科学制订计划,认真部署网络抽查产品任务。今年以来,电商平台市级监督抽查完成34项208批次,重点抽检儿童用品、服装、家用电器等与群众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产品,发现20批次不合格,总体合格率90.38%。所有不合格产品均依法后处理。推进江苏省地方标准《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贯标工程,压实本地8家电商平台管理责任,提升平台合规能力。向6家国内头部电商平台发放行政指导函,畅通平台协作机制,指导平台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对接某电商平台对5款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和相关商家依照平台规则进行处置。及时做好平台内违法行为的证据固定工作,采用线上协查方式对接相关电商平台,依法要求提供平台内违法主体的相关信息,共固定网上违法证据142条,提请协查31次。

13.关于“机关职能处室存在‘各自为营’现象”问题的整改。

(1)推动业务融合。以推进“党务、业务、服务”融合为目标,深化“行动支部”建设,建强“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品牌矩阵,例如机关五支部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部联合开展“知新护航人”行动支部项目,推进党务与业务融合。印发《苏州市市场监管局系统“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淬炼工程方案》,淬炼工程以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年轻干部作为主体,紧扣事业发展需求成立10个工程组,为年轻干部跨部门、跨专业、跨领域学习锻炼搭建平台。第一期淬炼活动已结束,举行“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淬炼工程第一期小结,10个淬炼工程组代表分别进行了汇报演讲,在讲经历、晒亮点、说感悟、谈收获的过程中充分展示淬炼工程第一期的阶段性成果。第二期淬炼工程已启动,10个淬炼工程组以互学互促、业务融合、协作创新为目标,在分管局长带领和牵头部门召集下,正积极围绕淬炼工程学习社、淬炼工程课题调研、淬炼工程工作实操等主题开展各类淬炼活动。对部分处室负责人进行轮岗交流,进一步推动市场监管业务工作打通融通贯通,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创业动力,为苏州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2)优化“进一次门、检多项事”监管。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优化推进“进一次门、检多项事”创新举措,加强横向沟通联系,贴合行业主管部门需求,使监督抽检更具针对性。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抽检20所中小学校学生校服、课桌椅、教室灯光照明和室内空气、学校食堂食品、学生用品等247批次,联合市民政局抽检养老院、护理院等29家养老机构室内空气质量、床上用品、食堂、电梯、内设小卖部食品和日用品等271批次。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和问题隐患,均依法后处理并通报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协助指导后续整改。

14.关于“监督方式信息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1)开展对在用信息系统的应用评估和深化应用。印发《苏州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从组织领导、培育申报、项目采购、实施建设、验收运行和绩效评价作了相应规范。加快实施2022年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坚持“实用、实战、实效”原则,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食品安全信息化体系。针对信息化短板领域,加快推进价格、广告等信息系统建设。落实数据攻坚年要求,建立数据月度例会制度,推进数据归集工作,已完成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监察领域数据归集。

(2)提升数据采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区块链+公证”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完成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省、市、县三级系统对接。完成国家12315与苏州市12345系统改造和数据落地,减少了“二次录入”问题。

15.关于“监督‘后处理’缺少闭环机制”问题的整改。

(1)健全食品、药品监督“后处理”闭环机制。积极组织全市食品监管干部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掌握食品问题线索“后处理”的相关流程和规则。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整改,对账销号,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2)完善工作流程。对市局组织开展的药品零售使用、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环节督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书面移送流程,将线索移送函和检查表等检查材料移送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市局,形成闭环监管。对市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建立案件移送机制,由执法部门依法核查处置,形成闭环监管。

(3)加强12315热线投诉举报闭环管理。建立投诉举报沟通联络机制,做到程序和管理工作闭环处理。建立日、周、月数据分析报告,重要信息抄报各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提供各业务部门监督及质效评估依据。

16.关于“执法队伍整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深化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8月份,市委办和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深化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我局起草了《关于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更名和调整主要职责的请示》、《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内设机构更名及调整主要职责的请示》,市委编办批复同意,进一步明确了统一执法机构的“三定”职能。同时,我局进一步明确了统一执法机构的队伍构架、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内部处办流程调整、分管执法领导及办案人员工作分工安排等工作,确定将我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委托给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监督局统一行使。

(2)强化执法专业性建设。市局成立五个执法工作小组,加强执法的专业性建设,实现专业化执法队伍的整合。按照《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建设的意见》和《执法办案质量评估办法要求》,开展对行政执法的督促指导和质量评估。对近两年招录的6名具有法学类、药学类、工程类等专业背景的执法领域亟需人才,安排在市局执法部门跟班带教,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17.关于“执法效能下降”问题的整改。

(1)持续优化执法办案质量评估机制。制定出台《2022执法办案质量评估办法》,将平台经济领域的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疫情防控领域案件纳入2022年重点类型案件,加强新业态、新领域案件查办,科学评估各地执法办案质量,充分发挥办案质量评估指挥棒作用。开展十佳典型案例的汇报演示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助力提升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效能。制定出台2022年执法办案质量评估细则,调整优化多项评估指标,更加客观、科学全面评估执法办案工作质量。

(2)强化执法稽查业务培训。结合“淬炼工程”的开展,通过以查代训、交叉检查、专家辅导等形式,加大综合执法人才培养力度,探索研究网络餐饮、直播带货、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定期开展执法稽查实务专题研讨,研究解决执法难点问题,力争查办一批互联网领域典型案件。召开监管执法相关工作座谈会、工作研讨会等,对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及文书范本进行了专题解读。

(3)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及时做好执法车辆的更新等工作,规范执法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合理安排执法用车调度,提高车辆使用率。依据《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和暂扣物资管理规定》,加强对罚没物资的管理,定期开展罚没物资清理处置工作,提高罚没仓库周转利用率。承办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江苏分会场行动,销毁假冒侵权物资60余吨、31万余件。

18.关于“对基层案件指导分析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加强上下联动执法。加强督促指导,要求各地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综合优势,严格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项措施,市局持续开展督查跟踪问效,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精准施策,严格查处相关案件。多次抽调骨干力量跨区域查处食品、价格、非法采集个人信息类案件。

(2)强化大案要案查办工作。持续推进处局一体化工作机制,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和个人业务专长,优化各小组间职能分工,在信息互通、线索研判、案情讨论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强案源线索动态摸排,深挖彻查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性质恶劣的大案要案。依托驻局警务室、检察官办公室平台,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联合执法、联合督办、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办案数量和质量。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出台《苏州市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形成知识产权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机制,会同市公安、市检察院对三起侵犯知识产权重点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截至12月,市本级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件,成功申请国家局挂牌督办案件2件,省局挂牌督办案件2件。

19.关于“主体责任意识淡化”问题的整改。

(1)提高主体责任意识。9月,局党组中心组开展了“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认识”专题学习,深刻领会廉政风险排查防控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对“小权力处处有”系统性廉政风险的认识。

(2)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处室、直属单位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排查本处室、本单位可能引发廉政风险问题,将廉政风险防控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岗位,做到全面客观准确。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3)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召开廉情通报会,各单位汇报交流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在派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办事程序,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素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20.关于“监督责任仍有‘真空’地带”问题的整改。

(1)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开展好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工作。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和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等部门通过定期组织对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等进行筛查,收集是否涉及违纪违规人员的问题线索,开展分析研判,进行甄别处置。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8月和9月,局行政执法相关处室(单位)组织检查办案人员,学习执法行为规范方面规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经过激烈的角逐,获得团队一等奖(唯一)的好成绩。加强市场监管法治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质效。

(3)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局长办公会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和本局实际,对原有的《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信访处置工作。突出做好重点信访事项处置。对每个信访案件进行认真细致深入调查,妥善处置,防止出现简单了事处理的现象。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局信访部门加强指导联系,对信访举报是否涉及违纪进行研判,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提升监督合力。

(4)加强事业单位监督执纪。市计量测试院完成《苏州市计量测试院员工奖惩规定》文件修订,分析和梳理出重大事项汇报清单,制定实施市计量测试院重大事项汇报制度。8月份,召开了市计量测试院班子扩大会议,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专题学习《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法》《合同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同时,组织院各部门梳理工程建设、设备采购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1.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健全谈心谈话制度。与即将退二线的领导干部、拟职务职级晋升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严格落实《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廉政谈话制度》要求开展廉政谈话。与新提拔干部和职级晋升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派驻纪检组进行廉政谈话,提前给干部划红线、打好“预防针”,筑牢干部思想防线。

(2)常态化推动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工作。关爱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对局机关理发室、“妈妈驿站”等的设备进行更新,完善核酸检测点等设施,为干部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对相关生活困难干部、党员开展进一步排摸工作,及时掌握动态情况。。

(3)进一步践行为民初心。深入研判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状况,聚焦共性问题和普遍诉求,落细落实助企纾困举措,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强化政策支持。成立稳经济增长保市场主体工作专班,出台助企纾困举措21条,在市场准入、免罚轻罚、质量基础、知识产权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在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开设“问需于企”专栏,累计办理企业诉求60条件。整理发布助企纾困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新华日报》在头版报道了我局在助企纾困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抓实金融纾困。针对市场主体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强化“减、融、奖”三个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减的方面,市局直属检测机构减免企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费4352万元,减免其他产品检测费1047万元。融的方面,为350多家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超92亿元。奖的方面,落实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广告等奖补资金6511万元。实施重点帮扶。局领导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走访调研,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系统共计走访市场主体超2万家次,解决问题3352个。进一步放宽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支持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推行个体工商户歇业制度。在全市建立11个个体工商户联系点,切实发挥“哨点”作用。牵头成立“苏州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出台进一步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22条举措,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三送”。联合市商务局出台10条餐饮惠企政策。市民企党群服务中心专题拍摄制作视频课程,涉及电子营业执照、企业信用服务、知识产权等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向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线上服务。圆满完成“苏小检”在行动、放心消费“吴优”购等市局十大民生项目。

(4)发挥苏州认证服务中心作用。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接待水平,强化专家工作室的常态化管理,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加大创新试点力度,通过积极向总局、省局争取,我市成为全省两个试点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的城市之一。截至目前,全市3C免办累计办理企业申请1206件,已发放证明1096件,涉及企业162家,货值3.78亿,提升了贸易便利化。组织开展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根据国家、省“三同”工作要求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三同”工作的批示精神,会同市商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层转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关于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三同”工作。召开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部署暨专题培训视频会议,建立首批培育企业库200家。目前已有10家企业取得“三同”证书,17企业在评审过程中。

(5)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工作。打造以“质量赋能‘吴优办’,质量基础‘办无忧’”为品牌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已完成建设1个市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中心,5个产业“质量接力站”、10个县市(区)“质量赋能站”的“1﹢5﹢10”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网络布局,实现了“质量赋能区域全覆盖﹢质量接力产业全链条”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创新产业集群发展,助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中心上线“苏质汇”线上服务平台基础功能服务,实现了质量基础服务线上查询、咨询、学习等功能。今年6月,苏州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顺利通过省局验收,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国质量报》头版头条报道。目前中心已共计开展服务9034家次,受理企业、行政单位、市民等各类咨询2638次,开设质量基础培训134次,对8458人次进行了相关培训,开展了“江苏精品”、质量奖、质量提升等专题技术辅导活动,帮助70多个企业实施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第三方满意调查等服务工作。

22.关于“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1)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明确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对局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职责、方式及规范、程序和审批流程、信息公开、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等进行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方式等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环节重大事项一旦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如有变动,根据内控制度规定流程办理。每次召开采购活动均形成会议和议事纪要。

(2)建立内部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制度。积极与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就政府采购项目机构库遴选和代理考评机制制定工作进行咨询和沟通,合理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名单,务求内部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制度合规。

23.关于“专项资金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发放工作。2022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后,各县区共推荐申报企业18家,经严格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信用审查等规范流程,已由市政府办发文确定2022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项目实施企业10家。

24.关于“公车管理比较混乱”问题的整改。

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和本局实际,对原有的《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公车的维修审批规定。对现有公车近年来送修和保养情况开展自查,主动查找公车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并结合管理规定的修订进行规范。组织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开展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加强对公车的驾驶人员进行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驾驶人员在车辆送修保养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廉洁意识。严格执行先审批后送修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维修。

25.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1)加强下属事业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数据安全管理。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完善本单位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事业单位与系统开发、运维厂商签订数据安全保密协议。利用网络安全宣传周进行全员的数据安全意识培训,提升数据安全防范能力。组织开展事业单位的网络安全大检查,着重数据安全方面的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NQI基地网络建设方案,优化网络架构。指导涉及搬迁的检验检测机构强化防护措施,保障过渡期网络和信息安全。

(2)切实强化苏州市纤维检验院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出台《苏州市纤维检验院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工作清单》,明确了院领导职责分工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院程序文件SZXJ-206.3-02《安全作业管理程序》等相关安全生产文件。组织行政事务部、检验部、相关分院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学习。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管理,试剂仓库双人双锁,24小时监控。易制毒危化品的购买按照规定全部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服务平台上申请购买,易制爆危化品在江苏省智慧治安危险物品管理系统上办理。重新修订《苏州市纤维检验院办公用品及实验用耗材管理制度》,对实验用耗材特别是化学试剂采购补充相关信息,有入库台账、领用台账、库存盘点台账登记表,实验室内部使用全部有使用记录,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做好盘点库存记录。

(3)切实强化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内部管理。加强员工岗位职责教育,特别是在对新进职工开展入职培训和入职考核时加强职业操守教育以及法律意识教育。加强纪律监督,每年对部门风险点开展至少一次监督抽查;持续加强检验报告质量抽查。加强对各类印章的保管使用,对各类印章分别编号由专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回收不再使用的印章。完善单位印章特别是公章的使用规定,并配备公章使用监控设备,确保公章使用均有登记记录和监控记录。

26.关于“资金资产管理比较混乱”问题的整改。

(1)规范事业单位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工作。市计量测试院已根据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单位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工作,目前,已制定了《业务合同编制和审核管理办法》,收费工作全部按照新规定严格执行。

(2)规范事业单位年度的财务考核工作。市计量测试院加大对往来款项的催收力度,11月底前已将所有应收款项进行了收回。市局已将往来款项管理情况纳入本年对事业单位的财务考核内容。

(3)提升事业单位仪器设备管理水平。针对巡察中指出的闲置未使用的设备,市药检中心已全部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加强对现有仪器设备使用的管理工作,做好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评价,严把购置审核关,做好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的各项记录工作。

(4)加强事业单位实验室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市药检中心实验室大楼防水工程在12月结束了装修施工,完成了工程项目的验收并投入了使用。

(5)完善事业单位检测样品管理制度。市质检院根据整改要求,制定《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样品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在全院按照工作规范开展样品的处置管理工作,样品管理得到明显改进,处置工作更加规范、公开、透明。

27.关于“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坚定不移推进下属事业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深思、检视、整治、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干部职工作风和能力建设。组织参加“我心目中的廉洁苏州”微建言征集展示活动,用好苏州廉洁文化地图,组织开展“走馆访廉”等沉浸式廉政教育活动。通报市场监管系统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利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开展脱钩行业学会、协会排查整治。根据省市场监管局部署要求,开展市场监管干部在行业学会、协会兼职情况的排查整改工作。新增兼职情况均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按照程序要求履行报备手续。机关事业单位针对脱钩行业学会、协会开展清理自查,对照“五分离”要求落实到位,切实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杜绝“藕断丝连”。

(3)开展自查自纠。9月起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紧扣省局列出的“八个有没有”清单深入开展排查。结合近年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部分违法违纪案例,举一反三,对自身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进一步发现问题、找准症结、汲取教训。

(4)加强教育监督。紧盯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严防“节日腐败”,严防享乐奢靡问题,严防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定期下发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和“朋友圈”的教育、提醒和监督。

(5)加大违规违纪问题防控力度。强化对各级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层正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体现严管厚爱。严肃监督执纪。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2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1)逐步消化市局机关人员超编。通过公开遴选、接收军转干部、招录公务员等渠道吸收年轻公务员,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引入与业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对口人才。2022年度遴选的2名医药、机械工程专业背景公务员已报到,接收的1名军转干部已报到。及时编报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计划。

(2)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争取,扩充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选拔引入高层次专业人才,通过公开招聘、定岗特选、高层次人才招聘等形式,补充食品药品、机械工程、信息技术等高学历高职称人员,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结构。

(3)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激励机制。坚持从工作实绩中选拔、从现实作用中评价干部,畅通市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之间人才交流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深入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淬炼工程。加强市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青年干部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紧扣事业发展需求,针对生物医药产业、数字化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10个重点领域成立工作组,推动系统内青年干部跨部门、跨岗位、跨专业学习锻炼,提升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本领和能力。淬炼工程第一期顺利结束,汇总梳理各淬炼工程组的淬炼成果,组织开展淬炼工程专场干部讲坛,对淬炼阶段性成果进行宣传展示。组织召开淬炼工程第一期小结暨第二期启动会,淬炼工程第二期在各分管领导的带领和各召集部门的组织下,各项活动均有序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

29.关于“年轻后备干部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加强年轻干部梯队建设,在9月份、11月份启动了两批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加快拟制出台年轻干部梯队建设方案,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形成合理梯次配备。

30.关于“干部岗位融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开展谈心谈话,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四级以上调研员优势,排班带队到各市(区)开展相关重点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体责任专项督导行动。

31.关于“运行机制不活”问题的整改。

成立工作专班,对国内改革先行先试地区开展工作调研,结合我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部署,在市有关部门指导下,梳理改革中的难点、堵点,对改革的方向、模式提出设想和建议。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32.关于“队伍不稳定”问题的整改。

加大检验检测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摸排梳理各有关检验检测类事业单位人员离职情况,深入分析离职人员学历、职称等分布结构,以及可能导致人员流失的深层次原因。通过三个层次凝聚吸引检验检测队伍的编外高层次人才:一是畅通事业发展通道。鼓励编外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积极晋升职称,开展科研项目,丰富岗位才干和经验。二是增加薪酬激励。优化内部绩效考核机制,争取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留住优秀人才。三是加强情感关怀。做好经常性谈心谈话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团组织作用,切实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如市计量院计划定岗特选引进具有生物工程类专业背景的博士研究生1名,具有材料学专业背景的硕士以上研究生1名。

33.关于“科研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加大科研力度。印发《关于加强苏州市市场监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通知》,建立苏州市场监管科技计划项目培育库和能力提升项目培育库,遴选73个科技项目和26个能力提升项目入库培育,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对政府监管和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支撑水平。全年培育申报34项省、市科技项目,8项能力提升项目,3项科技创新平台。共计获批重点实验室1项、技术创新中心1项,科技计划项目12项(其中,总局1项、省局6项、市科技局5项),能力提升项目5项,获批数量位列全省前列。完成11项科技项目和3项能力提升项目建设验收。1个科技项目获批总局立项。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成果登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今年共组织16项科技项目申请总局成果登记。

(2)落实激励政策。加强科研工作考核,《苏州市市场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绩效考核细则》中设置专项指标,拟定《苏州市场监管科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目标考核,营造更加浓厚的科研创新氛围。鼓励各单位完善倾斜科研工作的绩效机制,加大对科研工作的激励。市计量测试院修订《苏州市计量测试院科技项目奖励办法(试行)》,在对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的基础上,增加对能力提升项目、行业或部门规程制修订的奖励条款,待征求意见后发布。市质检院落实《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项目建设工作管理办法》,对科研工作和人员进行奖励,并启动技术人员分类评价办法,激励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创新。

34.关于“巡察整改事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开展房屋清查。一是查清房产底数。对局资产账上的房产进行清查,全面清查房产底数、产权权属、房产性质等情况。二是查清房屋现状。对资产账上登记的每处房产进行现场核查,查清当前所处的状况。三是规范报批手续。对出租的经营性房产报批手续进行了检查,经查已出租的房产全部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由市保障房公司统一办理出租手续。

(2)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目前已完成2022年的资产清查任务,完善省级资产管理平台资产信息,做好待报废资产处置管理。

35.关于“审计整改事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根据苏州市关于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计量测试院下属三家国有企业全部纳入本次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中。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苏州市计量技术工程服务中心得到保留并进行了企业改制,苏州高新区计量技术研究所、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园区校准所两家企业完成了注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9821501,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邮编:215000;电子邮箱:jgdw@scjg.suzhou.gov.cn。

                                中共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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